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1.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一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
二、上班、下班時間規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須在第一節預備鈴打響前到崗。
下班:按作息時間表第四節課、第八節課畢時間為下班時間,第四節、第八節無課的教師或教輔人員可提前15分鐘下班。
早晚輔導:凡有輔導任務的教師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
三、嚴格請假制度,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請假后再離崗。
四、嚴格加強出勤管理,加大查崗力度。學校辦公室全面負責教職工的出勤管理,教務處分管教師和教輔人員的出勤,政教處分管生活教師、清潔工、校醫、門衛的出勤、總務處分管食堂職工和后勤服務人員的出勤。門衛將對教職工上下班不按時進出校門的情況以及白天工作時間私自走出校門的情況進行詳細記載,以作為在崗考核的重要依據。教職工在白天工作時間內非因公出校門,一律以離崗論處。
五、堅持出勤與工資掛鉤: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或上課、輔導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曠課一節扣工資50元;曠工1天扣工資100元,曠工2天扣除總工資的50%,曠工3天扣除當月全部工資,曠工4天作辭退處理。
2.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二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準。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為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通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領導批準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為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后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為曠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準假。
(8)、事假:
1、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園,否則不予準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自行離崗者均為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準。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周一—周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行政辦定期與不定期抽查、核實教職工打卡情況,抽查結果必須由在場部門負責人或教職工簽認。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為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五、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為準。
3.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三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準后自己請好教師代課,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于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盡量避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鉆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采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干部在上課5分鐘以后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布,并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后于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4.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后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后,由于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并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5.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健康向上、公平合理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師德獎懲制度
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做到“依法治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的8項要求。
1、對師德表現好、師表形象佳,在校內外形成良好影響的,作為評優、晉升的.重要依據。對違反職業道德要求,有損教師形象,有損學校聲譽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進行勸退或解聘。
2、禁止在職教師搞有償家教,對“亂帶生,亂辦班,亂收費”的,一經查實,按教育局的處罰規定執行。
3、堅持廉潔從教,不得隨意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得收受家長的錢物和有價證券,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在排座位、培優補差等方面搞不正之風。凡有反映的,一經查實,除行政處理外,績效工資按原來的80%發放(半年)。
4、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實行年終評優一票否決。情節嚴重并造成傷害的,除個人作出全部經濟賠償外,還要向家長賠禮道歉。
5、上班時間一律不得打牌、下棋、炒股、玩電腦游戲、看電影、電視劇等,違者一次罰款30元。
6、嚴禁在課堂、辦公室及一切公共場合吸煙,嚴禁在上課時使用手機,違者一次罰款20元。
二、考勤獎懲制度
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缺席、遲到或早退,不得在工作期間隨便溜崗、串崗。按時參加例會、政治、業務學習等一切要求參加的集體活動,努力做到出勤、出力、出成效。
1、請假程序
凡需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兩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因公外出或學習必須由學校安排或憑相關書面通知;不得代假,不得請事后假,確因特殊情況必須電話請假的,事后1
要補上假條。
2、請假期限
①婚假:正常婚假為7天。
②產假:正常產假為90天。
③喪假:假期為7天。
④學習和會議假:凡是學校安排的會議或學習活動,一律作為公出,課務由教導處安排。
3、獎懲規定
①一學年病事假累計10天以上,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②教師之間若自行調課,一經查實均按缺課處理,每節扣20元。上課遲到,早退以及中途擅自離開課堂,每次扣10元。凡由教導處安排的代課,每節補助5元。
三、教學獎懲制度
教師必須認真做好教學“六認真”工作,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各類培訓,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更好地為教育服務。學校設立以下獎勵:
1、教學競賽獎
教師代表學校參加各級課堂教學及基本功競賽中獲獎的,除物質獎勵外,同時還列入評優晉級的重要條件。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省級 400 300 200
市級 200 180 150
縣級 100
2、教師輔導獎
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單項比賽,所教學科學生參加競賽,輔導教師按以下標準獎勵。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省級及以上 100 80 60
市級 50 40
縣級 30
3、教育論文獎
教師參賽論文經學校推薦的,免交參賽費。
6.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六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準后自己請好教師代課,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于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盡量避免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鉆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采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干部在上課5分鐘以后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布,并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后于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小學
20xx年3月5日
7.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七
一、考勤
(一)加強對教師德、能、勤、績的考核考評,嚴把考核標準和條件。對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15天以上、不滿30天的,除扣發離崗期間工資外,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2年內不予晉升工資、不予晉升職稱;對連續擅自離崗15天以上或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30天的,一律作除名處理。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學校教師因故請假,應辦理有關手續并按期銷假。請假3天以內的,由所在學校審批;請假3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由中心學校審批;請假一周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帶給有關證明,中心學校同意后,報縣教育局審批。縣直學校教師請假一周以內的,由學校審批;一周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帶給有關證明,學校同意后,報縣教育局審批。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對超假人員以曠工處理,組織上應敦促本人及時回到。如本人堅持不回的,從超假之日起扣發工資;連續超假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各學校當月考勤結果和工資花名冊在下月1日進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報中心學校審核。
(三)禁止中小學教師不經過批準在外兼課。
二、教師脫產進修
(一)各中小學要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結合本學校實際,科學合理地安排在職教師脫產進修。教師脫產進修須經學校同意,報縣教育局批準,并與學校簽訂協議。脫產進修學習期滿應及時回原單位上崗,否則以擅自離崗和協議規定條款處理,并償還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及有關培養、管理費用。
(二)未經批準擅自脫產進修的,以擅自離崗論處,給予除名處理,其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轉至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轉檔案材料,須償還培養費及管理費。
三、教師流動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抽調、借用教師。因學科課程崗位需求,須調配解決的,在縣政府下達的教育編制內進行調整,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教學管理
教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中心,是檢驗學校工作的重要標準之一,為此特制訂教學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備課
(一)備課是搞好教學工作的基礎,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應根據教學綱和本學科的目的要求,首先應認真通讀教材,掌握知識的系統性,明確教學的重點、難點和關鍵,探討教學方法。
(二)劃分章節、課時,要從教材實際和學生實際出發,博覽教學參考資料,擇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襲。
(三)個人備課和群眾備課相結合,允許不一樣意見的爭論和不一樣教法的試驗。
(四)經常儲備一周的課時,不許教一節備一節,不準上無準備的課,每節課都要寫出礁。
(五)對布置的作業,教師應先作一遍,以便輔導學生和掌握分量。
(六)實驗課前要做好充分準備,上實驗課時,要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認真選取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序,做到備教法、備實驗、備教具、備板書、備作業。
(八)礁書寫要工整、干凈、細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課時劃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點難點處理到位、教學過程到位、體現教法到位、布置作業到位。
(九)要統一教材,統一資料,統一進度。
(十)教務處協助學校領導定期檢查礁,一般狀況下,每學期組織每月檢查。平時不定期隨時抽查礁。
上課
(一)上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中心環節。課堂教學的總要求培養潛力,發展智力,拓寬思路。
(二)對每一堂課的安排,要精心構思。做到:加強基礎,復鞏固,重點突出,詳略得當;難點抓準,分步克服;例題精選,講述正確;密度合理,分量適中。
(三)提倡啟發式,廢止注入式。引導學生通過分析、綜合、比較、推理、決定等思維過程,探索問題的答案,吸收知識營養。提倡學生發言,搞活課堂氣氛。
(四)講究教學藝術。教師上課時儀表要端莊,教態要親切,聲音要宏亮,舉止要恰當,幽默不失分寸,嚴肅切忌呆板。教學語言要規范簡練,邏輯性強,生動形象,富有感情。板書要簡明工整,設計科學,布局得當。教具使用恰到好處,演示實驗操作正確。
(五)重視課堂練習。各科課堂教學要有講有練,透過練習啟發較好的學生,推動中等生,督促差生,實現教學均衡,避免兩極分化。促進后進變先進的轉化過程。
批改作業
(一)批改作業,十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進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消化和鞏固的手段。要求學生務必認真作好作業,教師務必認真批改作業。
(二)布置作業要精選,分量要適當。要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的方法,部分試題要作適當提示。要嚴格要求學生正確、整潔、按時、立完成作業。
(三)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要求是:收發及時,批改量夠,整潔認真,批語具有指導好處,并且要留有批改記錄。
(四)檢查作業批改狀況。教務處、學校領導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學生作業,檢查的資料主要是:作業次數,每班本數,實批本數和次數,作業質量和批改質量。
輔導
(一)了解學生,分類指導。教師務必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從雙基、潛力、學風、方法諸方面衡量學生的素質,參考考試成績,分類排隊,因材施教,針對不一樣程度的學生,用不一樣的方式及時進行有計劃的.輔導。
(二)注意培養拔尖學生。對基礎扎實、智商較高、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要發揮其特長。在學好各門課的基礎上,能在某一個方面成為出類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轉化工作。教師應針對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的性格特點、弱點進行具體忙和教育。以端正學習態度,加強學習紀律,培養好的學習習慣,克服自卑心理,增強學習信心,忙他們掃除學習上的障礙。加強基礎,剖析難點,疏通思路,指導方法,使他們逐步跟上學習較好的同學共同前進。
考核
(一)考核是檢查教學質量,評定學生成績,督促學生認真學習的重要措施。教師應采取多種形式做到經常考核。如:提問、板演、小測驗、單元練習等。期中、期末考試是每學期按規定時光進行的兩次考,要認真組織。
(二)考前要組織學生復習所學課程,注意知識的系統性,把握教材,歸類綜合,突出重點、難點、疑點,要指導學生復習的方法,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和應變潛力。
(三)認真做好命題工作。每門學科應根據綱要求,有計劃地安排,努力建立學校各級段、各學科的試題庫。試題要求既能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狀況,又能考查學生的智能狀況。要注意試題的思想性、實踐性、啟發性、廣泛性。覆蓋面要,難易適當,題型多樣,力戒偏題、怪題出現。
(四)認真做好監考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以求實、求真的考風,推動勤奮多思的學風。
(五)認真做好閱卷評分及講評工作。閱卷評分要堅持標準,力求客觀地評定學生成績。要做好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視缺漏現象,及時向學生饋考試狀況。
8.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八
1、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辦事。
2、食堂應劃分衛生責任區,確認責任人,堅持定期清潔和周末清潔制度,保持食堂內外環境的清潔衛生。
3、菜肴要洗凈,米飯要洗凈,防止食物中有異物。
4、加工現場應始終保護整潔,上下水道暢通,地面無積水和油垢。操作室內的垃圾應及時收集和清除,防止蠅蛆等有害昆蟲滋生。
5、在加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生熟分離原則,嚴格分離操作室、操作人員、設備、成品、半成品,防止交叉污染。
6、準備好的食物應覆蓋紗罩,防止蠅蟲叮咬和灰塵落下。剩菜要小心保管,再賣的時候要加熱煮熟。嚴禁銷售變質食品。
7、廚師要經常保持個人衛生,要經常剪指甲、理發;工作服圍裙要經常洗換。
8、開飯時不準吃飯或抽煙,不準用手抓飯。
9、不要帶圍裙上廁所,飯后洗手。
10、定期對炊事人員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有傳染病應調崗或辭退。
11、冷肉房應由專人、專室、專用器具和冷藏室進行驗收和登記,以確保衛生質量。冷菜要炒熟燙透,豆制品煮熟后再做冷菜。
12、不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原材料,操作過程應嚴格防止污染,半成品應徹底煮熟。
13、購買食品時,嚴格控制食品衛生質量,不得購買禁止食品和腐爛變質食品。嚴禁使用裝有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車輛運輸食品。
9.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九
為營造良好舒適,的就餐環境,把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落到實處,結合公司食堂目前的運行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全體員工與食堂工作人員。
一、餐廳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2、采購員每日采購食品必須保證新鮮,在保質期內;廚師整個烹食過程必須認真清洗干凈并按時、按質、按量供給。
3、廚師要做到生、熟食分開擺放,熟食盡量不要隔夜食用。
4、廚房內的所有用具及鍋碗瓢盆每日使用完畢后需清洗并消毒。
5、采購員每日填寫《食品采購清單本》,并于每周五交財務部主管張寧處辦理簽字手續。
6、廚師于每個星期六交下個星期的。
7、每天的'就餐人數,由財務部薛娜娜當日早上九點半之前餐廳。 8、下班前要鎖好柜子,關閉門窗,檢查火種是否熄滅,關閉煤氣、電源。
二、餐廳用餐人員管理制度
1、員工嚴格按餐廳就餐時間進餐:午餐:12:00—13:00。費用12元/頓,公司補助4元,員工每人8元。
2、餐費實行簽到制,就餐員工每日進行簽到,每周五由財務室薛娜娜核算后統一繳費。
3、員工打飯/菜須排隊,吃多少打多少,力行節約原則,杜絕浪費。
4、用餐完畢須各自整理桌面,將食物殘渣倒至指定垃圾桶,并將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不能隨意亂放。
5、餐廳內禁止吸煙。
三、食堂衛生要求:所有處于食堂區域的衛生清潔
1、食堂內要擺放整齊,及時垃圾,嚴禁隨地亂擺放東西,保證通道暢通。
2、食堂內必須做到門窗明亮,墻面無污漬、無蜘蛛網、無蚊蠅、無煙塵。
3、食堂內部地面、餐桌臺面、工作臺面應干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污垢,炊具干凈、整潔,無污點。
4、每周五進行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衛生。學校教職工食堂的管理制度14
一、責任落實
1、食堂(廚房、餐廳)及食品庫的衛生安全工作由行政綜合辦負責統籌管理并承擔管理責任。
2、廚房、餐廳衛生安全工作由炊事人員負責,不能帶病上崗。二、炊事人員
1、食堂炊事人員要持健康證上崗,定期體檢。
2、工作時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烹飪作業時間不準穿工作服離崗外出。定期洗滌工作衣帽,保持清潔。
3、保持個人衛生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頭。
4、炊事人員要服從領導安排,保證員工按時開餐;保證公司接待工作圓滿完成。
三、食堂衛生
1、廚房衛生要做到:地面干凈、無雜物、無污水、墻壁清潔,食品原料放置整齊,可用飯菜要用蚊蠅罩,炊具隨用隨洗保持清潔,灶臺、案面無陳舊臟漬。作業完畢洗菜池要無臟水沉積、無雜物,雜物桶要及時傾倒以防滋生蠅蟲。
2、餐廳衛生要做到:餐桌、座椅干凈無臟漬灰塵,地面、墻壁、窗臺干凈,地面無臟水、無灑落飯菜、無雜物,洗具池無臟水沉積、無雜物。
3、冰箱、冰柜內存物品要分袋存放,做到生熟食品分開,生熟器具分開,并定期清理。
四、食品衛生
1、餐飲作業禁用腐爛變質原材料,科學配菜,嚴防食物中毒。
2、采購食品要按品種、生熟妥善保管,不得出現人踏、鼠咬現象。
3、需要清洗才能烹調作業的生食品,必須認真清洗,確定清洗干凈后方可烹制。
4、大量采購的食品要及時入庫、入賬,由行政綜合辦統籌管理。
五、食品采購
1、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品,采購專員在采購時要認真查驗食品品質的優劣。
2、采購專員在采購各種食品時,要貨比三家,選購優質價廉食品。
3、采購專員要保存好并及時上報采購原始票據,票據要加蓋售貨單位公章并加注電話。
六、防火防盜
1、其他部門人員無必要理由,嚴禁進入廚房,違者扣罰2日工資。
2、廚房內煤氣爐灶等有火種設備及電器設備,要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范操作,要經常檢查管路、閥門、電源、線路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或上報。
3、使用煤氣爐灶要按先點火、后開閥門順序操作,停用時要按先關總閥門、后關小閥門順序操作。
4、電器設備停用必須切斷電源,并將電源線安放至妥當位置。
5、煉油或炸制食品時搞好油溫控制,嚴防跑油、撒油、迸濺、起明火。
6、廚房、餐廳夏季經常通風、冬季適時通風,保持空氣清新干燥,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好灶具開關,切斷總電源,7、食堂一切接觸火器、電器的炊事人員要提高警惕,不可麻痹大意。
8、食品庫賬目清晰,安防措施妥當,由行政綜合辦專人負責管理。
10.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后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干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干部請假: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周五將本周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于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后,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11.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于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注意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學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到基層校集體辦公一次,現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必須堅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長接待日制度,接待群眾來訪,重視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答復他們提出的問題,幫助排除他們思想中的障礙。對于他們提出的應當解決和可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辦理,暫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解釋清楚。
六、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并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系廣大師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七、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導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12.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二
為適應高等職業教育新形勢下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完善師資隊伍培養體系,積極促進我校新進教師的健康成長,培養一批具有較高職業素質、業務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師,更好地為我校職業教育事業服務,特制訂此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新教師培養的指導思想是以德為先,能力為本,以老帶新,行為規范。
通過新教師培養工程,使新教師熱愛教育工作、熟悉教育法規和教育教學環境、牢記教師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初步掌握高職教育理念及教學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所任課程的專業定位、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教學方法及教材與指導書的要領,掌握授課計劃、教案準備、實驗實訓安排等教學常規文件的編寫規范,提高課堂教學的基本能力。
通過新教師培養工程,讓新教師熱愛、關心學生,同時也進一步了解高職學生特點。
通過新教師培養工程,引領廣大新老教師,積極投身到產學研工作中去,樹立科研意識,提高科研能力,為社會、為企業提供更多的技術服務。
二、實施措施
1.培養對象為學校當年引進、錄用到教學崗位的新教師(從其他高等院校調入的教師除外),培養期為兩年。
分別以專業教研室為主,根據新教師的工作職責制訂培養計劃,為每一位新教師委派一名指導教師,明確目標、職責,簽訂指導協議,頒發聘任證書。
2.新教師職責:
(1)熟悉所任課程的專業定位、課程標準、教學方法及教材與指導書的要領;
(2)掌握授課計劃、教案準備、實驗實訓安排等教學常規文件的編寫規范;
(3)每月至少聽課4節,聽課對象可為指導教師、本系(教研室)教師或者在學校教學活動中表現優秀者;
(4)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匯報課;
(5)積極參與所在教研室組織的公開課、說課、集體備課、教學研討交流等各種形式的教研活動;
(6)每學期末提交完整的紙質教案和電子教案;
(7)在確保完成常規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鉆研專業技術,注重對外交流,兩年內至少參與一項校內科研項目,或者一項企業技術服務;
(8)提交培養期滿時的總結材料;
(9)培養期內擔任學生輔導員,并實行坐班制。
3.指導教師職責:
(1)對新教師在教學文件學習、常規教學文檔編寫、課堂教學過程等方面給予積極主動的指導、檢查;
(2)每學期至少聽課四次;
(3)每月審查一次新教師教學文件及其學生作業或報告材料,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4)多交流了解情況,及時解答新教師提出的各種問題,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被指導對象有嚴重影響教學或其他工作的行為,及時向所在教研室、科室匯報;
(5)學年末上交一份評價報告及總結材料。
4.各教研室及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新老教師的工作職責,及時落實有關教學活動與學生活動,并不定期地給予以督促、檢查、指導。
5.教務處在學期末組織一次新老教師座談會,在學年末組織一次新教師講課比賽及優秀教案評比,并安排考評總結會。
三、考評與獎勵
1.系、部(教研室)成立考評小組對新教師培養工作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考評,每年進行一次,考評對象分為新教師和指導教師兩部分,考評結果設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培養期內,新教師一次考評不合格,延長培養期一年;兩次考評不合格,調離教學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對新教師和相應指導教師在年度考評中獲得良好以上評價的,可適當予以指導教師工作量補貼。
2.新教師考評細則
(1)新教師十項職責執行情況,每項6分,占60%;
(2)學生評教打分折算,占12%;
(3)新教師講課比賽打分折算,占12%;
(4)新教師優秀教案評比折算,占14%;
(4)獲得院級獎勵的,每有一項加10分;
(5)受到處分的,每有一次分別扣10分(院級)或5分(系級),有違師德師風的,視情節輕重,每次扣2-8分。
3.指導教師考評細則
(1)指導教師五項職責執行情況,每項10分,占50%;
(2)所指導的新教師,其總考評分折算,占30%
(3)所指導的新教師,其優秀教案評比分折算,占20%。
13.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教師職業道德學習培訓制度
1、各學校要建立教師職業道德培訓領導小組,并設專人負責職業道德培訓工作。將職業道德培訓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2、要將教師職業道德培訓作為教師全員培訓的必修課,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劃,每年不低于10學時。對師德建設不達標教師,要加強師德再培訓。
3、所有新任校長、新教師上崗前必須接受教師職業道德專題培訓。
4、培訓內容要有針對性、形式多樣性、切合教師實際,要記錄準確、反饋及時,培訓結果要記入教師師德檔案。
5、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融入教育教學實踐當中,把學到的道德規范內化為自已的觀念意識,在道德認識和道德實踐的相互作用中提升道德素養。
二、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制度
1、建立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學校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師德考核體系,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實施細則》、《陵城鎮師德建設四要、八不承諾》等相關文件對教師的職業道德進行全面的綜合考核。
2、學校要采取教師自評和互評、學生及學生家長測評、社會評價與學校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核評價教師師德表現。重點考核教師的職業道德狀況、教學態度、育人效果,并將考核結果記入教師師德檔案。
3、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師德優秀、師德良好、師德合格、師德不合格四個等次。
4、考核工作要貫穿于教師的日常工作之中,日常考核隨時記入師德檔案中。師德檔案記實要有專人負責,隨時,準確無誤。
5、考核結果作為評價教師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培養培訓、職務評聘、評優晉級、崗位聘任等重要依據。對師德表現不佳者,要及時誡勉;對師德總體評價不合格者,要進行嚴肅處理;對有嚴重失德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者將撤銷教師資格并予以解聘,并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
三、教師職業道德情況報告制度
1、學校須及時向鎮教管會報告師德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認真總結每學年度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每學年末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校發生教師重大師德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鎮教管會。不隱瞞不報并及時妥善處理,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負全責。
4、學校要高度重視每位教師的職業道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到責任教師,并責成該教師限期整改,并寫出書面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隨時督察。
5、學校中凡發現有教師違法違規現象的干部、教職工,不論是否屬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圍,都必須向學校有關人員反映,凡視而不見,推委縱容、任其發展的,學校將按照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
四、教師職業道德監督制度
1、學校成立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領導小組,設專人負責職業道德建設工作,并設立師德師風問題舉報箱,公開監督電話。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學生家長代表擔任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行風監督員,定期向監督員征求意見。
2、學校每學期要廣泛向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群眾征求對本校師德師風建設意見,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對以任何方式向學校舉報教師有悖師德的行為的,學校都須進行認真調查核實,確屬個別教師問題的,由學校處理解決,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嚴肅處理,及時上報,如不屬師德問題,也要及時做好解釋、宣傳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復。
4、加強對師德問題舉報人的保護,學校依法保護師德舉報人的權益,凡出現泄露、報復、打擊舉報人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學生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或侵害,要立即舉報,爭取保護。
6、學校每學期初要組織廣大教師結合新時期要求,確定師德承諾內容,與教師簽訂師德建設目標責任書,向學生、家長、社會作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鄭重承諾。
五、教師職業道德檔案管理制度
1、教師師德檔案的管理由學校師德檔案員具體負責,與學校的業務檔案合并建檔,歸入學校綜合檔案管理。
2、教師師德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收集如下資料,并裝入教師師德檔案:教師師德總結;師德考評自測評分表;教師互評評分表;領導評分表;家長評分表;學生評分表等相關資料。
3、按教師獎懲情況,在教師檔案中如實作好記載。
4、加強庫房管理,做好防盜、避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工作。
5、嚴格履行檔案移交、接收等手續。
6、認真做好檔案的鑒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銷毀檔案。如需修改或銷毀,必須首先填寫修改或銷毀情況記載,并由考評小組全體成員簽名方可。
六、教師職業道德問題一票否決制度
教師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1、在教育教學中,有散布違背黨的方針政策、違背教書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論和行為,或散布封建迷信、淫穢內容、傳播非法出版物、傳播宗教,其言行在學生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2、教師因失職造成重大教育教學、安全責任事故,給學生、學校造成嚴重損失的。
3、教師因舉止不文明、行為不端,違反社會公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在教育科研、職稱評聘、考核評優、骨干評定中違背學術道德,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情節嚴重的。
5、教師收受、索要學生或學生家長錢物,利用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6、教師諷刺、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7、教師按照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座位、排名次,張榜公布學生考試成績,肆意損害學生自尊心的。
8、教師直接或間接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向學生推銷各種報刊、資料或其它商品的。
七、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宣傳表彰制度
1、學校要要注重發現、培養、樹立師德高尚、業務精湛、貢獻卓著的師德先進典型,把師德表彰獎勵納入年末工作總結中的重要一項,按鎮教管會統一布署,公平公正地評選出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的優秀教師。
2、被評為校、鎮、縣級以上的教師職業道德標兵、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學校要分別記入檔案,并給予不同形式的獎勵。
3、凡被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師職業道德標兵”“教師職業道德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學校要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樹立師德典型,號召全體教師向其學習,進而在全社會樹立良好的教師群體形象,弘揚高尚師德。
4、充分利用板報、墻報等宣傳媒體,定期宣傳教師中的優秀典范和師德標兵的先進事跡。定期開展專題講座、師德報告會、優秀教師事跡報告會等師德教育活動。
14.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根據《工會法》、《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在實行校長負責制的同時,建立和健全黨支部領導下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
第二條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教職工群眾對本單位事務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參加決策、監督評議干部、 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條 學校教代會的基本任務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團結和動員教職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學、教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任務,群策群力,辦好學校。
第四條 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 教代會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一)定期聽取和審議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和審議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等,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在本單位及教代會職權范圍內,審議和通過重要規章制度、教職工獎懲辦法、結構工資調整方案等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并提交校長頒布實施。
(三)在本單位職權范圍內,審議決定教職工福利費用使用原則及辦法,審議決定其他有關教職工集體福利事項,并責成有關部門付諸實施。
(四)民主評議和監督領導干部的德、能、勤、績,并根據需要提出獎懲建議,并報告干部主管部門。
(五)征集和處理教職工代表提案,組織提案工作委員會,對提案進行審核、立案、落實和反饋。
(六)代行工會代表大會的職權,審議和批準工會工作報告,審議和批準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選舉學校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第六條 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學校行政系統的權威,要教育教職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 校長和學校行政系統要尊重教代會的職權,執行教代會的決議。如校長對教代會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提請教代會復議,復議仍有不同意見,應按決議執行,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學校有關部門必須認真負責地處理教代會的提案,努力及時落實提案內容,不能落實的要說明原因,并虛心接受教職工代表的質詢和檢查。
第八條 教代會的代表, 以組或部門為單位,根據人數按比例分配名額,在本組或部門內按民主程序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凡是享有公民權的在編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實行任期制,一屆一任,換屆改選,可以連選連任。代表受原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必要時選舉單位可以更換或遞補代表。
第九條 教代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教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按規定的程序,提出教代會議案和提案。
(三)有權對教代會及其工作機構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四)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教職工的要求和意愿,對學校有關部門的工作進行質詢和批評。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受到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控告。
(六)因參加教代會活動而占用工作時間,其待遇不受影響。
第十條 教職工代表應承擔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并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二)遵守和維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提高自身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認真貫徹教代會的決議,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做好教代會安排的工作。
(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廣泛聽取并如實反映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一條 每次教代會召開時,可根據需要邀請校內外各方面同志作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會議,其人數應加以適當控制。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發言權,無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十二條 教代會每三年為一屆,一般每學期召開一次,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根據三分之一代表要求或由學校工會委員會提出,經學校黨支部批準,可召開臨時代表會議。每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舉行。
第十三條 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應由學校各方面人員組成,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其中教師應占多數。大會主席團負責處理大會召開期間事務,大會閉幕期間不能代行教代會的職權。
第十四條 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教代會的基本任務和教職工迫切關心的問題,在教代會職權范圍內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經大會主席團審核后,提請大會通過。每次大會應突出主題或重點,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第十五條 教代會以組或部門為單位建立代表小組。教代會根據需要可組織若干專門工作委員會,其任務是對教代會討論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審核有關提案,檢查有關部門貫徹教代會決議和處理提案的情況。
第十六條 教代會的選舉和表決,應充分尊重教職工代表的個人意愿,可視情況采用舉手表決和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選舉、表決均須獲得全體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才有效。
第十七條 教代會決議,應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教職工代表的意見和態度。決議的內容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符合群眾意愿和學校及教代會的權限。教代會決議,經大會通過后即生效。學校各級領導和教職工都必須執行教代會的決議。
第十八條 學校工會委員會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教代會閉會期間,工會委員會應在黨支部的領導和行政的支持下,緊緊依靠群眾,做好下列工作:
(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會議案和主席團建議名單,經黨支部批準,召開大會。
(二)組織代表團及各專門工作委員會的活動,傳達貫徹大會精神,督促檢查大會決議及提案的落實。
(三)遇有重大問題,可召集教職工小組組長或代表小組組長會議,提出建議,報請黨支部審批。
(四)向代表和教職工群眾進行宣傳教育,保障他們的民主權利,接受他們的申訴,并對代表進行培訓。
(五)處理教代會交辦的有關資料建檔工作及其他事宜。
15.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十五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制,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并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根據國家教委關于高等學校各級職務教師職責的規定以及重慶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考核原則
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政治思想考核與業務考核并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考核范圍
本院在編在崗的所有教師(含兼職教師)均屬考核的范圍。
對下列教師不予考核:
本年度外出學習的;
探親、休假超過本年度半年的;
公派出國的;
借調外單位(個人要求借調),但未按規定完善手續的。
三、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包括: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情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的情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方面的情況。
能、績,主要考核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工作實績是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綜合體現,重在考核工作實績。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聘約情況,完成教育教學、科研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2.考核標準以學院規定的各級職務教師職責工作總量和聘任時下達的任務為基本依據。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師的考核,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核人根據工作任務定期記錄,主管領導負責核查。定期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學校的安排進行,以平時考核為基礎。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依據,在聘任期滿時進行。
2.德、能、績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職業道德表現的考核和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實績的考核,實行量化評分的辦法;勤的考核,根據教師工作特點實行倒扣分制。
3.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德、勤考核滿分各為10分,工作實績考核分上不封頂。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以考核教學工作實績為主,教學工作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70%,其中完成全日制本專科教學工作的實績考核分不得低于按規定應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的實績考核分的70%,科研工作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30%;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以考核科研工作實績為主,科研工作
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70%,教學工作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30%。
4.根據量化考核結果,綜合評定考核等級。
5.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自評。
(2)對被考核人進行民主測評。
(3)教研室主任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和自評情況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4)學院考核小組對教研室主任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學院領導班子通過以后,由學院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
五、考核結果及評價
1.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2.本年度調入的教師,根據其在調出單位和我院的工作表現及實績,確定考核等次。
3.對受警告處分的教師,當年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4.下列人員,只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
當年畢業分配參加工作的;
受黨內嚴重警告及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內的。
5.對應該參加考核,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考核的教師,直接定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