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3篇)
1.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一、總則
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二、組織機構
2.1、公司設立財務部。
2.2、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項目的會計核算工作;
(2)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3)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
(4)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
(5)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
2.3、財務部下設:出納、會計。
(1)出納職責:負責辦理企業的存款和結算業務;
定期對現金和銀行存款進行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動性檢查;負責日常資金的劃撥和費用報銷;負責工資獎金的審核和發放。協助會計人員針對經濟事項所對應的原始憑證的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2)會計職責:根據會計準則準確填制記賬憑證;
審核記賬憑證,嚴格按照會計內部程序進行記賬、對賬、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各種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理;編制銀行調節表。建立財務成本控制系統,對成本和資金進行控制;對進銷存各環節成本有效地監控;對產品的價值進行分析;挖掘降低目標成本的潛力。
2.4、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5、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2.6、采購人員采購的原材料質量、性能達到(或超過)公司質量要求,且價格低于公司核定的計劃價,公司將按節約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如果采購原材料價格高于公司核定的計劃價公司不支付超額部分的貨款;如果違反公司采購程序擅自采購(所有資金往來活動均有財務部門具體實施,嚴禁采購人員經手采購資金款項),由采購人員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嚴重違規者承擔法律責任。
三、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
3.2、現金管理
(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
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根據公司《借款和費用報銷及審批程序制度》規定的審批流程執行。
(2)財務人員必須對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完整、合法負責;
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制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后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
日記賬要逐日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賬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以現金20xx元為標準)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4)公司員工報銷費用時,出納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占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賬,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5)公司各相關項目負責人應將營業收入等款項及時交付資金管理部門,以便及時處理賬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支票管理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手續齊備。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3)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賬項,出現長期未達賬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賬款及預付賬款的管理
(1)公司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賬款明細分類賬,即按債務人(或具體項目)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賬,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賬。
(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并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或項目經辦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后及時處理賬務。
(3)收回的賬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如發現私自挪用貨款不交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公司要嚴格控制內部員工的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員工調離時資金管理部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未經財務部人員及總經理在《員工離職結算單》上簽字,人力資源部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5)支付預付賬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賬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財務人員審核并注明用途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付款,并同時向財務部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相關合同要復印備份、編碼、登記)
(6)本公司采用壞賬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賬款余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金,年終調整。
3.5、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2)對于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電腦及其配件、打印機及其耗材、電話安裝及話機等)各種工具(生產、安裝、維護等工具),必須由具體使用人員提出申請,公司財務部人員審核,總經理批準才能采購。辦公用品由財務部人員統一管理,采取先調配再采購的原則,任何非財務部人員不得自行購買,任何人員不得超標準領用辦公用品。
(3)低值耗品建立檔案,具體使用人員負責管理,工作異動時辦理交接手續,非正常消耗或遺失的要按價賠償;
個人使用的由個人自行負責,工作異動時辦理歸還手續,非正常消耗或遺失的要按價賠償。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4.2、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制度。
公司財務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并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管理中心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類固定資產的管理,行政管理中心負責非生產類以外的固定資產管理。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賬價格,對于外購需安裝、調試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調試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記賬價格。
(2)購置機器設備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設備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后,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于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賬)可以采取重置價進行入賬。
4.4、折舊方法。(法定)
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機械、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5年,電子設備和儀器儀表等為3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法定)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管理部牽頭、生產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管理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五、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管理部,以便及時處理賬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六、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賬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
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并進入當期損益。
有關費用報銷程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七、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公司銷售收入實現的標志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于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后到出納會計交款后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
7.2、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3、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4、公司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5、公司實現利潤后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法定!)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4)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八、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賬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賬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注報表應于次月12號前上報總經理及有項目負責人。
8.2、應分別獨立核算的項目,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核算有關經濟業務,公司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賬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公司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采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管理部。
財務管理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會計人員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
8.6、公司業根據《會計準則》建立會計科目。
九、會計檔案管理(法定)
9.1、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資金管理部門應于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公司財務管理部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公司財務人員、采購業務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相關費用、賬目的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后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賬15年、明細賬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輔助賬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十、罰則
1、對現金出納會計因違反現金管理制度而造成的現金短少,付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
2、項目負責人要配合財務人員對往來賬會計要建立雙方定期(半年和一年)對賬制度,違反往來對賬要求,使往來帳超過有效追償期的,相關負責人要承擔瀆職責任,并予以相應賠償。(法定)
十一、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股東會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不完善之處另行發文補充。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2.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公司倉庫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根據企業管理與財務管理一般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品牌總倉。 第三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一)做好物資入庫、出庫及保管工作;
(二)做好各種防范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杜絕事故發生。
第二章 入庫管理
第三條 所有外購貨物均須入庫,除倉庫管理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簽收。 第四條 貨物驗收過程中,數量、質量、規格、品種、交貨期等要素,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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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清楚,入庫單據回單聯轉交供應商作為結算憑據,財務聯轉交財務部作為記賬憑據,存根聯由倉庫保管存檔。如有貨物與單據不相符的現象,保管人員不得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具體情況報告處理。 第五條 倉庫的退貨規定
(一)采購退貨
發生以下幾項情況時,倉庫須對物品進行退貨處理:
1.經質檢處檢驗質量不合格的貨品
2.發現數量短缺、串號、配碼不正確、因延遲交貨期確認已取消定單的貨品;
(二)客戶退貨
1.當入倉貨物屬于公司同意客戶退貨時,倉庫予以辦理退貨入庫手續。 2.倉庫管理員在收貨時,須當即開箱檢查數量是否正確,及時將收貨記錄反饋至發貨方核對查實。
3.如倉庫發現有丟失貨物的情況,須通知退貨的客戶追回損失。無法追回的損失,由退貨的客戶承擔。
第三章 出庫管理
第七條 產品出庫根據客服部的發貨計劃組織出庫。發貨時,由物流部文員制作銷售出庫單,對銷售出庫單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出庫。 第八條 托運裝車時,倉庫管理員必須要仔細清點好數量,車上的數量與清單上是否一致,確定準確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托運交接手續。 第九條 各部門領用物品出庫時,須經領用部門經理審批后才準予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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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貨人手續不全的,倉庫不得發貨。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先由經辦人簽字,但必須在領用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四章 庫存管理
第十條 倉庫保管原則
(一)倉庫貨物應遵循“便于找,利于取”的原則,保證貨物分類清楚、堆放整齊平穩及區域產品分類擺放。
(二)貨物的存放不能超過產品的堆碼層數極限,鞋類產品堆碼層數不得超過8小件,排行間隔1米,隔墻0.5米,保持倉庫通風。
(三)破損及不良品單獨擱置,并保持清潔的狀態。
(四)為使物品出入庫方便,容易在倉庫內移動,基本條件是將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五)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入庫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易于作業的.地方;季節性物品則依其季節特性來選定放置的場所。
(六)根據物品重量合理安排保管的位置,
第十一條 盤點規定
(一)每月月底,物流部必須在財務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月終盤點,特殊情況可在月內合理安排時間盤點,每月須至少盤點一次。
(二)盤點前,物流經理須對分銷系統(ERP)所有單據進行記賬或驗收處理,并整理好倉庫,以便于盤點順利進行。
(三)盤點時,物流經理須組織人員實地清點實物,準確記錄實盤數,整理盤點資料,導入(ERP)系統確認。盤點單由財務部審核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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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盤點后,由監督盤點的財務人員填寫“盤點溢(缺)報告單”,物流經理、財務人員及總經理簽字確認。如發現盈余、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出具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 物流經理對因滯銷或其他原因長期積壓在倉庫的貨物進行消化處理時,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章 倉庫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紀律
如違反以下規定的情況,公司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元的罰款;經理負連帶責任,公司給予其雙倍的罰款:
(一)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亂拉臨時電線,加強對倉庫日常防火、防盜、防潮等工作。
(二)嚴禁隨意動用消防用品,加強倉庫要害部位的管理;倉庫人員須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更新、補充消防用品。
(三)倉庫嚴禁吸煙,易燃、易爆品不得攜入倉庫。
(四)庫房鑰匙歸倉庫管理員專有,其他人員不得配置。倉庫管理員不得將庫房鑰匙隨意借與他人使用。
如有違反以下規定的情況發生,公司對直接責任人處以200元的罰款;經理負連帶責任,公司給予其雙倍的罰款:
(五)未經同意,非倉庫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有關人員,必須有倉庫工作人員的陪同。內倉嚴禁非倉庫人員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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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六)嚴禁在倉庫內聚眾聊天、賭博、打鬧。
(七)保持倉庫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八)倉庫管理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并檢查電源開關,門窗是否關閉,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九)日常業務單據要妥善保管,不可隨意丟放,以免丟失或外泄,并做好存檔工作,對外嚴守產品價格、銷售業績等相關機密。
(十)倉庫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得在業務往來過程中索賄受賄,收受回扣、禮品、禮金等,如若發現,一律按公司制度處理。
第六章 發貨管理
第十四條 物流經理須根據當天的發貨情況,有效安排托運時間、地點,保證按時發貨。
第十五條 物流經理須以維護公司利益為前提,監督托運單位的服務質量,及時有效地了解運輸行業的各方面情況。對造成貨物丟失損壞的運輸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十六條 接到退貨通知后,相關倉管人員要及時作好記錄,詳細記錄退貨托運單位的相關信息,并及時轉交托運員安排提貨。
第七章 附 則
3.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宣傳推介行為,完善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流程,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其他適用法規)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人員,包括宣傳推介材料的制作、分發人員、具體從事宣傳推介的人員及相關業務責任人等。
第三條公司及業務人員開展宣傳推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本辦法的規定及基金銷售協議的規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履行說明義務,合理的注意義務,承擔特定對象調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資者確認等相關責任。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推介。
第四條公司暫不采用互聯網媒介在線向投資者推介私募產品,如有業務需要進行業務拓展的,相關程序另行規定。
第五條為加強對投資人的教育和引導,注重對行業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傳,公司開展宣傳推介材料相關活動應遵守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在涉及基金業績表述等內容時,要全面揭示基金的過往運作情況,不得進行選擇性陳述,對投資人形成誤導。
2、準確性原則。宣傳推介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與基金合同相符。
3、審慎性原則。宣傳推介的內容應遵從審慎性原則,不得夸大基金業績、不得預測或模擬過往業績,不得使用沒有可靠數據來源的材料等。
第六條從事基金宣傳推介活動的人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熟悉基金運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等,具有相應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
第二章宣傳推介行為
第七條公司市場銷售部門不得通過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開出版資料;
2、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單、布告、手冊、信函、傳真;
3、未經邀約面向公眾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
4、海報、戶外廣告;
5、電視、電影、電臺及其他音像等公共傳播媒體;
6、公共網站鏈接廣告、博客等;
7、未設置特定對象調查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
8、未經特定對象調查程序的電話、短信和電子郵件等通訊媒介;
9、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和中國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八條公司相關部門及其從業人員推介公司產品時,禁止以下行為:
1、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2、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人認為沒有風險的表述;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惡意貶低同行;
7、允許非本機構雇傭的人員進行推介;
8、推介非本機構募集的私募基金;
9、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和中國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公司可以合法公開宣傳的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發展戰略、投資策略以及由中國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不得包含基金產品的推介內容。
第三章宣傳推介材料
第十條本辦法所稱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包括宣傳推介材料內容的撰寫和形式的確定、宣傳推介材料分發與公布的方式、時間及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的相關審核流程等。
第十一條本公司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人員,在制作、分發與公布宣傳推介材料時,首先要嚴格自律管理;產品部負責對宣傳推介材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并對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實施監督。
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內容應當如實披露基金產品的基本信息,與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應當向投資者特別說明。
第十二條公司制作的宣傳推介材料應與基金合同主要內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推介材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名稱和基金類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碼等基本信息及概況描述;
3、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稱(如無,應以顯著字體特別標識);
4、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概況;
5、私募基金收益與風險的匹配情況;
6、私募基金的風險揭示;
7、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信息;
8、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9、私募基金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10、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及頻率;
11、明確指出該文件不得轉載或給第三方傳閱;
12、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在宣傳推介材料中,應當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資者揭示風險,確保推介材料中的相關內容清晰、醒目。
第十三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附有統計圖表的,應當清晰、準確;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名稱及評價日期。
第十四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引用公司或旗下基金產品獲得的獎項,應當引用業界公認比較權威的獎項,且應當避免引用3年前的獎項。
第十五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含有明確、醒目的風險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了解基金的具體情況。有足夠平面空間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規定的必備內容的風險提示函。
第十六條在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加強對投資人的教育和引導,積極培養投資人的長期投資理念,注重對行業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傳。
第十七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登載過往業績,基金管理人應當特別聲明,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第十八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行業公認的準則計算基金的業績表現數據。
第十九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引用的統計數據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并注明出處,不得引用未經核實、尚未發生或者模擬的數據。
產品宣傳推介材料應載明,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使用、更改、變相使用我司發布的基金推介材料。
第二十條宣傳推介材料的內部審核流程:
1、宣傳推介材料經撰寫人撰寫完成后,提交本部門負責人初步審核;
2、初審無異議后提交公司風控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核;結合合規部門的修改意見,對相關材料進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確認;
3、將合規部門確認后的定稿提交分管銷售業務與合規業務的高管確認,并簽署合規審查意見書。
第二十一條公司產品部應當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內容負責,確保分發、公布的材料與備案的材料一致。公司銷售部門應當審查銷售募集機構使用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不得通過無基金銷售資格的機構銷售公司產品或宣傳推介基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行政部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對分發的宣傳推介材料進行及時的整理、備份和歸檔等。
第二十四條如某些內容,相關的法律、法規或制度等未明確做出相關規定的,應從維護投資者利益和推動基金行業更健康發展的角度,遵從相關原則,按照嚴格標準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風控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經公司總裁辦審批通過,發布之日起施行。
4.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本規程規定了公司內部車輛的使用、維修管理辦法,提高車輛工作效率,保證駕駛安全和車輛完好率。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內部車輛調度、行駛、維保、使用的管理。
3職責
3.1駕駛員負責車輛安全駕駛、維修、保養及年檢。
3.2辦公室主管負責對車輛車況、駕駛員身體狀況、情緒、行為的檢查、監督。
3.3辦公室主任負責統一調度公司用車,輕微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保養、年檢的.管理。
3.5總經理主管公司車輛管理的控制。
4相關文件
《交通守則》
《交通道路法規》
5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車輛的調度管理
5.1.1車輛統一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各部門因公用車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按實填寫[派車單](qr-wd01-03-01),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派車要求。
5.1.2各部門公務用車原則上滿足:緊急公務、載物、取款、雨天遠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駕駛員根據派車單指定地點路線出車,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
5.2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5.2.1駕駛員每日出車前,應用濕布對車輛外部及內座擦拭一遍,并對車況進行詳細檢查后,試發動五分鐘。
5.2.2駕駛員要愛惜車輛,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按車輛維保規定,定期更換潤滑油和易損件,保證車輛的完好率。
5.2.3保持車輛內外的干凈、整潔,雨天泥濘地段用車后應及時清洗保養,正常情況下應在本單位車庫清洗。
5.2.4出車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和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警,不得私下協商或擅離事故地點。
5.2.5車輛需要保養、大修、更換配件及年檢時,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主任,填寫[車輛維保、年檢申請單](qr-wd01-03-02),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5.2.6車輛年檢、檢修,日常維修及更換零配件,結算時必須附上維修廠家更換零配件的明細清單上報財務,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5.3車輛使用管理
5.3.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文明行車。
5.3.2樹立安全第一、服務第一的思想,保證乘員的安全、舒適、準時。
5.3.3辦公室主管負責檢查并監督駕駛員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緒反常等不適宜駕駛的情況下出車。
5.3.4嚴禁利用職權私自用車或將車交給非駕駛員和外單位駕駛員駕駛。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嚴禁將車開到非指定地點過夜或逗留。
5.3.6辦公室主任對車輛行駛公里和油耗進行測量、檢查和控制。
5.3.7經常自檢車輛,做好年檢,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態。
5.4車輛肇事處理
5.4.1車輛碰擦
駕駛員應立即向辦公室匯報,由辦公室主任按實際情況決定處理意見:
a)雙方協商解決;
b)報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解決。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若有受傷人員,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護救,呼叫救護車或另外叫車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保護現場,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門到場進行檢查和處理;
向辦公室主任匯報,由辦公室主任到場協助交警進行事故處理;
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以確定理賠方法。
5.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總 則
第一條:目的
為促進本公司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保證能夠提前發現產品質量異常、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細則包括:
(一)組織機構與質量管理責任制;
(二)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制訂;
(三)儀器管理;
(四)原輔材料質量管理;
(五)生產前質量條件復查;
(六)制造工程部質量管理;
(七)成品質量管理;。
(八)質量異常處理;
(九)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十)附則
組織機構與質量管理責任制
第三條: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本公司質量管理組織機構見附圖。
第四條:質量管理責任
㈠總經理的質量管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領導和組織企業質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確定企業質量目標,組織制訂產品質量發展規劃。
3、督促檢查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確保實現質量目標。
4、隨時掌握企業產品質量情況,對影響產品質量的重大技術性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5、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
6、經常分析企業產品質量情況,負責產品質量的獎懲工作,對一貫重視產品質量的先進典型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出了廢品的嚴重質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肅對待,情節惡劣的要給予經濟處罰或降職處分。
7、負責組織抓好質量管理教育,領導全公司員工開展產品質量活動,對產品質量的薄弱環節和重大質量問題,組織質量攻關。
8、為使產品質量滿足用戶要求,由總經理組織進行征求用戶意見,搞好信息反饋工作,將用戶意見向全公司公布,并根據用戶意見及時研究改進提高質量的措施,認真解決用戶所反映的問題。
9、帶領全公司員工,高標準、嚴要求,統籌抓好質量管理工作。
㈡分管生產、技術副總經理的質量管理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全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和政策。
3、組織制定企業標準的規劃目標。
4、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訂有關方案計劃,并負責領導實施。
5、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節,發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問題,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6、組織全公司質量攻關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制訂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的規劃,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7、協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并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8、經常聽取質量檢查的匯報,積極支持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9、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抓好質量管理工作。
10、協調生產部門與其它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產品質量的不斷提高。
㈢管理統籌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1、協助副總經理組織全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質量的計劃,定期組織質量分析會,并把有關情況向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匯報,經常組織檢測、化驗人員參加學習,提高技術及管理水平。
2、針對我公司產品生產情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管理培訓學習,提高技術、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強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
3、積極推行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企業的產品質量。為了提高產品質量,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負責收集整理和交流國內外技術情報,并建立技術檔案。
4、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原材料、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并嚴格執行,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5、專職質檢、化驗人員要認真負責,按規定操作,并及時將檢查、檢測結果通知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質量關,對出廠成品檢測結果負直接檢查的責任,不得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6、負責所用檢測儀器的使用管理,接受公司計量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和技術指導,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規定,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計量管理人員反映解決。
7、對市場企劃部反饋的用戶質量意見,負責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分析研究,督促解決,并檢查改進情況。
8、企業生產所需各種材料的優劣直接關系著產品質量的優劣。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滿足用戶要求,采購人員要積極地采購符合企業質量標準的材料,確保生產正常。備品備件、專用器材、化工原料等的采購,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檢驗不符合技術質量標準要求的,必須辦理退貨手續。經化驗檢查不符合標準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㈣市場企劃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1、嚴格按照銷售合同規定,組織發貨,產品質量要符合用戶要求,不得有誤,如造成因誤發而產生的損失,將追究責任。
2、定期訪問用戶,負責收集用戶對我公司產品質量所提出的意見,進行匯總分析后,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及時反饋至管理統籌部。
3、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要查驗是否附有質量化驗分析或檢測報告單,沒有報告單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特殊情況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4、入庫原料及成品要分類存放,要根據原料的特性,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霉爛、防變形、防損失等,以確保儲存過程中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5、采取措施,盡力避免成品周轉、裝卸車、運輸等環節所產生的擠壓、變形,努力減輕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㈤財務管理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認真開展質量成本的核算與分析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產品質量的技術經濟分析工作。
㈥制造工程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1、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工藝規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生產條件變化及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補充必須經過分管副總經理的審批,對與工藝規程有關的質量負責。
2、應向采購部門提供符合工藝要求的原料質量標準,對不合格的原材料經過加工仍達不到使用要求,為確保質量應提出措施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投產。
3、在領料時要嚴格按照工藝規程對原材料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要求,不得擅自改變有關技術標準。
4、在投料時要按工藝規程規定的原料配比進行,按計量的要求進行精確計量。
5、認真做好生產流程中工序質量檢測的分析工作,接受質檢部門的質量監督和技術指導。
6、嚴格按工藝規程、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加強生產過程工序質量控制,對整個生產控制過程中的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用戶使用時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質量負責。
7、負責實施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8、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匯報生產中所發現的質量問題,不得隱瞞事實真相。
9、在提出備品備件的技術要求時,應做到名稱、數量、規格型號、性能要求等需求信息準確、清晰,不得有誤,以保證所購備品備件的技術要求。及時對所購進備品備件進行質量檢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備品備件不得入庫。
10、負責對全公司的質量檢測儀器及檢測設備歸口管理,應定期進行校正,經常檢查儀器設備的使用操作及維護狀況,采取各種措施保證檢測儀器的正常使用,為保證產品質量創造條件。
㈦制造工程部質量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1、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支持專職檢驗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2、嚴格貫徹執行工藝和技術操作規程,有組織、有秩序的文明生產,保持環境衛生,提高產品質量。
3、掌握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好人好事,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4、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課題,發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活動,對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和質量事故要分析原因,研究改進方案,認真組織解決。
5、對生產過程中造成的不合格產品,要負主要責任。
㈧制造工程部運行科長的質量管理責任
1、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對本科運行操作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認真貫徹執行質量制度和各項技術規定。
2、尊重專檢人員的工作,并組織好自檢、互檢活動,嚴禁弄虛作假行為,開好班組質量分析會,充分發揮班組質量管理的作用。
3、嚴格執行工藝和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員工的質量責任制,重點抓好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崗位以及組織有序的文明生產,保證質量指標的完成。
4、組織本科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影響質量關鍵因素,開展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交流和技術協作,幫助員工練好基本功,提高技術水平和質量管理水平。
5、組織本科員工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進辦法。
(九)制造工程部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1、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管理思想,不斷提高精品意識,工作中精益求精,把好本工序質量關。
2、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設備性能、懂檢驗(自檢、互檢)方法。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本工序的設備、儀器、儀表做到合理及精心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4、嚴格遵守工藝規程,按要求作業,及時解決或反映工序問題。
5、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下一個崗位,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6、對產品質量要認真負責,確保表里一致,嚴禁弄虛作假。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制訂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范圍
包括:
(一)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
(二)工序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
(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制訂
(一)各項質量標準
1、成品質量標準:管理統籌部負責組織制訂。
管理統籌部、制造工程部、市場企劃部及有關人員依據“企業標準”,并參考①國家標準②行業標準或水準③本身實際生產能力④片煙原料質量水準、其它原輔材料供應水準⑤客戶需求等制定成品質量標準,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并呈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相關部門按此執行。
2、工序質量標準由制造工程部參照行業標準、本身實際能力等自行制訂。
3、原輔材料質量標準:管理統籌部應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制訂原輔材料質量標準。
(二)質量檢驗規程
成品、工序質量檢驗規程執行行業規范。
原輔材料質量檢驗規程由管理統籌部根據實際需要制訂。
第七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修訂
1、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程若因①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2、每年年底前,制造工程部、管理統籌部參照以往實際狀況,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各項標準及規程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3、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修訂時,制造工程部、管理統籌部應分別填寫“質量標準修訂表”及“檢驗規程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副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行。
儀器管理
制造工程部為公司儀器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實施計量管理工作。
第八條: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1、周期檢定
制造工程部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的依據。
2、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
制造工程部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作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九條:校正計劃的實施
1、制造工程部計量管理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計劃”執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并將校正結果記錄于“儀器校正卡”內,存于制造工程部。
2、儀器外協校正:制造工程部無力或無資質進行校正的儀器,應依據校正周期或實際情況,按照外協審批程序,申請委托校正,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第十條:儀器使用與保養
1、儀器使用人員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程”及設備(儀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
2、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準者例外)。
3、公司計量管理人員、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查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與維護狀況,如有使用與操作不當現象,應予以糾正、教育,并作為崗位考核扣罰依據
4.儀器維護保養
(1)儀器維護人員應依據“年度維護計劃”執行維護作業并將結果記錄于“儀器維護記錄”內。
(2)儀器外協維修:因設備、儀器維護人員技術能力不足時,計量管理人員應辦理外協審批手續后安排外協維修。
原輔材料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原輔材料質量檢驗
1、原輔材料進入廠區時,庫管部門應依據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收料,對需要檢驗的原輔材料,應書面通知管理統籌部進行檢驗,管理統籌部安排檢驗人員,依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規定完成檢驗。
2、檢驗完成后,檢測人員將檢驗結果分送相關部門及人員,用于辦理相關入庫、付款、存檔等。檢驗結果應記錄于“供應廠商質量記錄”內,用于供應商的定期評價。
3、對于因故無法實施質量檢驗的原輔材料,管理統籌部應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主管部門向供貨廠商落實提供“出廠檢驗報告”。該類“出廠檢驗報告”視為廠內檢驗。
第十二條:原輔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部門應依生產計劃、按相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使用部門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現原輔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應及時與責任部門聯系解決,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
制造前質量條件復查
第十三條: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1、新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新牌別是指第一次生產、無參考工藝、質量標準的全新配方牌別。
市場企劃部接新配方生產要求后,應提前向管理統籌部提交相關配方組成、客戶要求等相關資料,管理統籌部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市場企劃部、制造工程部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與新配方生產相關事宜的討論確定。與會人員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討論確定:
⑴審核生產要求是否明確:
a.配方組成是否明確;
b.各項質量要求是否明確,并符合本公司“企業標準”及公司質量相關規定;
c.包裝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裝規程,客戶要求的特殊包裝方式可否接受;
d.是否使用特殊的原輔材料;
e.是否需要特殊的檢測指標。
⑵以上要求如果不明確,由市場企劃部立即落實,落實后再行商定;
⑶以上要求已明確,首先由制造工程部參照原料配方接近的牌別提出生產工藝及暫定工序質量標準、暫定成品質量標準方案,與會人員討論確定后,由管理統籌部擬訂“生產通知單”,通知單內容應包括計劃生產日期、投料生產量、片煙原料配方組成、包裝等輔助材料要求、暫定成品質量標準、生產過程控制要求、檢測安排、其它規定。“生產通知單”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2、正常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市場企劃部根據生產計劃,分牌別擬訂生產通知單。通知單內容應包括生產計劃日期、投料生產量、片煙原料配方組成、包裝等輔助材料要求。
3、試生產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試生產牌別指新配方已經過初次生產、但尚未最終確定成品質量標準的牌別。
試生產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按“正常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的規定執行,質量標準執行新牌別暫定標準。
第十四條:生產通知單的下達
1、試生產牌別、正常生產牌別由市場企劃部按照“試生產牌別、正常生產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規定擬訂“生產通知單”后直接下達至制造工程部。
2、新牌別由管理統籌部按照“新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規定擬訂“生產通知單”后下達至制造工程部。
第十五條:生產通知單的審核及質量標準復核
制造工程部收到“生產通知單”后,應于一日內完成審核。
1、生產通知單的審核及處理
制造工程部接生產通知單后,應審核相關內容是否齊全,要求是否明確。如有疑問,應盡快與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2、質量標準復核
制造工程部接到相關部門的“生產通知單”后,須由工藝員先查核確認下列事項后始可進行生產:
(1)該牌別是否訂有“成品質量標準”作為質量判定的依據。
(2)是否有特殊要求。
工藝員確認無誤后擬訂生產工藝質量執行標準,按規定程序下發作為生產依據。
制程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制造工程部對生產過程中的制品應嚴格質量監控
應做到:不合格的原輔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制品不進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庫。要及時發現異常,迅速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第十七條:加強工藝管理,保障制程質量
制造工程部作為工藝技術管理部門,應加強工藝管理,要不斷地提高工藝質量,強化工藝紀律,要做好工藝文件的控制、工藝更改的控制、特殊工序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工藝狀態的驗證工作,使生產過程處于穩定的控制狀態,從根本上減少和消滅廢品、次品。
第十八條:制程中的質量把關
制程中的質量把關應實行自檢、互檢、抽檢、專檢相結合的形式。
1、自檢:在生產過程中,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工序質量標準對本工序進行控制把關。
2、互檢:流水生產線下工序接到上工序的制品時應檢查上工序的質量是否合格,如有異常,應及時匯報、妥善處理后方能繼續作業。
3、抽檢:由制造工程部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對工序質量進行把關檢查。
4、專檢:對于裝箱前的膨脹煙絲成品,由檢測部門專職檢驗人員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成品方能入庫。
第十九條:制程中的報檢
1、在自檢、互檢、抽檢中發現異常又無法確認是否合格時應及時向檢驗部門報檢。
2、新產品、試驗產品生產時,制造工程部應提前向檢測部門報檢。
成品質量管理
第二十條:成品質量檢驗
成品檢驗人員應依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程的規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迅速處理質量問題,確保成品質量。
第二十一條:成品暫存管理
成品裝箱后不能入庫需在生產區暫存時,由制造工程部負責管理。
1、暫存成品應按牌別、生產日期區分存放,并有明顯標識能夠予以區分。
2、運輸、擺放過程中應避免碰撞、擠壓,防止成品煙絲質量降低。
第二十二條:成品出、入庫及庫存管理
1、成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制造工程部與庫管部門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成品入庫手續。
2、成品入庫應按牌別、生產日期區分存放,并有明顯標識能夠予以區分。庫管部門應加強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霉變、防損失等,以確保儲存過程中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3、成品出庫時,庫管部門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成品出庫手續。
4、相關部門應加強管理,盡力避免成品周轉、裝卸車、運輸等環節所產生的擠壓、變形,努力減輕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第二十三條:成品出廠檢驗報告的出具
1、客戶要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者,市場企劃部業務人員應填寫“檢驗報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后轉交管理統籌部。
2、管理統籌部應將客戶成品的檢驗結果匯總,按相關規定出具檢驗報告并蓋章,由市場企劃部轉交客戶。
質量異常處理
第二十四條:原輔材料質量異常處理
1、原輔材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只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相關規定上報與處理。
2、對于檢驗異常的原輔材料經批準使用時,檢驗部門應通知制造工程部生產管理人員注意使用,并填報使用反饋意見交采購部門與供貨廠商交涉處理。
第二十五條:成品質量異常處理
1、檢驗部門在進行成品裝箱前的正常檢驗過程中發現水份等關鍵檢測指標異常,檢驗人員應立即通知制造工程部有關生產、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停止成品裝箱作業;制造工程部應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成品質量;處理過程中需要相關部門配合時,各相關部門應積極協作,不得延誤。
對于其它非關鍵指標異常,檢驗人員應下達“質量異常通知單”,通知制造工程部有關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制造工程部相關人員應將其列入“質量異常分析改善”,采取措施以改善成品質量。
2、對于成品出廠前的成品庫存抽檢質量異常狀況以及確認成品質量不合格時,質量管理部門、制造工程部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并及時組織進行妥善處理,以最大限度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制程間質量異常處理
1、制造工程部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相關工序生產,待找出異常原因并加以處理、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生產。
2、制造工程部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在抽檢中發現異常時,有權責令停止生產,待問題解決后方可繼續生產。
3、異常原因與相關部門相聯系時,制造工程部應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應及時加以解決不得延誤。
4、重大質量事故發生,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直至總經理予以處理。
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七條:制程質量異常改善
“異常通知單”經制造工程部列入改善者,制造工程部應擬訂改善對策并按計劃執行,并定期提出報告,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改善結果。
第二十八條:質量統計分析
1、質量管理部門應加強產品質量指標、質量異常狀況的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公司關于提高產品質量的重點工作計劃并批準實施。
2、制造工程部應加強裝箱前成品質量等制程質量指標、質量異常狀況的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提高制程質量、解決相關問題的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第二十九條: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為提高人員的工作士氣及質量意識,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公司內部逐步組建各質量管理小組,以推動改善工作。
附 則
第三十條 實施與修訂
6.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全過程的管理,切實做好項目工程的“四控”(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控制)、“兩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協調”(組織協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項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從工程設計、報建、施工、驗收直至保修期維修等全過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
第二章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確定
根據公司制訂的項目開發計劃(或項目開發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關制度或規定負責辦理有關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比選、簽約過程的工作。
一、設計單位的確定:
1、根據政府規劃國土部門關于對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實行招投標的規定,結合公司《項目發包管理制度》的規定,由公司項目發包領導小組比選確定2-3家設計單位為意向設計單位(根據項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設計單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關設計意圖發出書面邀請函,邀請確定的意向設計單位參與開發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設計;
2、通過對開發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比選,由董事長初審,股東最終確定開發項目的設計單位;
3、根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與最終確定的設計單位辦理《項目設計合同》事宜。
二、施工單位的確定:
1、參照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關于對工程項目施工實行招投標的規定,結合公司《項目發包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施工投標單位對項目方案優化情況,同時根據項目公司有關管理權限界定之規定先由項目公司評標小組比選,項目土建總包單位由董事長初審,股東最終確定,分包施工單位由董事長最終確定即可。
2、根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與最終確定的施工單位辦理《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事宜。
三、監理單位的確定:
1、根據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關于對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實行招投標的規定,結合公司《項目發包管理制度》的規定,同時根據項目公司有關管理權限界定之規定由項目公司評標小組比選,再由董事長初審,股東最終確定項目工程監理單位。
2、根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和經股東最終確定審定的項目工程監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與最終確定的項目工程監理單位辦理《項目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事
宜。
四、在辦理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外協服務單位簽訂合同過程中,工程管理部須根據公司對項目工程開工時機的把握和相關單位交換意見的反饋情況,提前做好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三章項目工程設計管理
一、申領《項目規劃設計要點》:
1、根據上述意向設計單位提交的開發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由營銷服務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別于五個工作日內對其初審后報董事長審核,股東最終確認,并于三個工作日內對此作出審批意見。
2、工程管理部將其中經股東審批同意的規劃設計方案圖報送政府規劃國土部門審查。
二、《項目設計委托書》的編制與審批:
1、根據政府規劃國土部門批準的《項目規劃設計要點》和經股東批準的《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營銷服務部編制)的內容,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編寫《項目設計委托書》初稿后分別送營銷服務部和財務部分別初審。
2、《項目設計委托書》的內容應包括設計范圍、設計內容和設計要求等。其中,設計要求須明確項目限額、功能設置、平面布局、戶型面積、戶型比例、立面風格及其它要求等。
3、營銷服務部和財務部分別于兩個工作日內對《項目設計委托書》初稿提出初審意見,返工程管理部于兩個工作日內修訂后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股東最終確認。
4、工程管理部根據股東作出的審批意見于三個工作日內予以修正后提交給設計單位。
5、對于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經項目公司總經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請有關專業人士對《項目設計委托書》提出專業咨詢意見。
三、設計審查:
設計審查分為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審查、方案設計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設計審查。設計審查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股東最終確認,工程管理部為主要審核部門,監理單位、營銷服務部和財務部為參與審核部門。
(一)規劃設計審查
1、根據本章第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工程管理部須分別于七個工作日內對意向設計單位提交的開發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
2、審查時,須重點審查建筑紅線(退用地紅線)、建筑覆蓋率、建筑指總面積和容積率等項標是否滿足開發項目規劃設計要點的要求,整體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設計委托意圖。
3、工程管理部根據批準的審查意見,通知設計單位進行項目方案設計。
(二)方案設計審查
1、設計單位提交開發項目方案設計圖后,由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營銷服務部、監理
單位于五個工作日內分別進行審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兩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形成《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如審查過程中出現反復,每次審查后均應形成《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報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
2、工程管理部將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同意《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的意見于三個工作日內提交給設計單位。
3、工程管理部視審查意見情況,如與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方案圖歧義較大時,必須要求設計單位重出設計方案圖。
4、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最終審批同意的方案設計圖,由工程管理部報送政府規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門審查。
5、方案設計圖待政府規劃國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職能部門分別審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將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同意的《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和規劃國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門的審查意見一并提交給設計單位,并通知其進行項目工程初步設計。
(三)初步設計審查
1、設計單位提交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圖后,由工程管理部、營銷服務部、監理單位和財務部分別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審查要求為:
1)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2)是否符合政府規劃國土部門《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和消防管理部門《建筑方案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及民防管理部門《建筑方案民防設計審查意見書》的要求;
3)設計范圍是否與《項目設計委托書》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要求,設計深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主要功能設置方案、結構方案、設備安裝方案是否經過優化選擇;
5)是否滿足物業管理功能設置的要求;
6)設計圖內容是否存在筆誤、錯誤、疑義等。
2、工程管理部根據各參與審查部門提供的書面反饋意見,于三個工作日內匯總整理成《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報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
3、工程管理部將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同意的《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于三個工作日內提交給設計單位。
4、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最終審批同意的初步設計圖,由工程管理部報送政府規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門(必要時)等部門分別審查。
5、工程管理部將我司審批同意的《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及規劃國土部門審查意見、消防管理部門審查意見、民防管理部門審查意見(如有)等職能部門的意見一并提交給設計單位,并通知其進行項目工程施工圖設計。
(四)施工圖設計審查
1、設計單位提交項目工程施工圖后,由工程管理部、監理單位、財務部、營銷服務部
于十個工作日內分別進行審查。審查要求為:
1)設計范圍是否與《項目設計委托書》一致,設計深度是否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設計與施工規范、規程、規定的要求,是否滿足施工要求;
2)是否符合《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和規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部門、民防管理部門對初步設計圖審查意見的要求;
3)其它方面:
(1)結構設計是否安全、合理、經濟與可實施;
(2)設備選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價格比;
(3)主要飾面材料是否滿足公司設定的建筑風格及標準;
(4)設計圖內容是否存在筆誤、錯誤、疑義等。
2、工程管理部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整理成《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書》報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
3、工程管理部按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批復意見辦理,如批復意見要求重新出施工圖時,必須盡快要求設計單位根據《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書》重出施工圖。
4、在設計單位送交施工圖予我司審查的同時,工程管理部須將施工圖報送政府規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部門、民防管理、專業審圖機構等部門審查。
(五)在設計審查過程中,工程管理部須根據公司對項目工程開工時機的把握和設計審查中與設計單位交換意見的反復情況,積極做好與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
(六)在各個設計審查階段中,如果相關部門因審核圖紙量大、問題較多,從而可能超出上述規定的審核時間時,相關部門須提前知會總經理和其它相關圖紙審查部門,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響整個開發項目總體計劃的前提下,對圖紙審核工作的時間安排作出相應的調整。
第四章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一、項目工程施工圖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最終審批通過后,工程管理部應要求設計單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圖紙給公司。工程行政文員將其中兩份存檔(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營銷服務部均可借閱),同時下發施工單位五份、監理單位一份。
二、項目工程開工前,工程管理部應主動要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協助其到政府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辦理工程施工報建手續,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由總監理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會議記錄(標準文本由施工單位提供)。會議記錄完后,須由施工單位將記錄稿提交給工程管理部和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代表共同簽字認可,并復印四份分別送上述與會單位加蓋公章后下發給工程有關各方。
四、工程管理部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須督促設計單位根據圖紙會審記錄的答復情況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通知單。
五、工程管理部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須督促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理人員分別將圖紙會審記錄中除須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外的圖紙修改內容及時反映到施工圖上,以便指導施工和繪制竣工圖紙。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審查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1、監理單位須要求施工單位于項目工程開工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一式叁份)。施工組織設計分為項目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單位將項目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提交監理單位后,由監理單位總監(或總監代表)于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各專業工程師共同審查,并于審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整理后報工程管理部審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施工單位將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后,由監理單位總監(或總監代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各專業工程師共同審查,并于審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整理后報工程管理部審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的內容包括: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施工組織與施工流程、施工技術措施、施工機械和設備、項目組織架構、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等。
3、經工程管理部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同意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行政文員將其返回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要求其在兩個工作日內按我司審查意見予以修訂并簽章確認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員將施工組織總設計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定(蓋公司章)、將單位工程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報工程副總經理審定(蓋工程部章)。
4、經審定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指施工組織總設計及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單位一份。同時,工程行政文員須將其復印二份,分送監理單位、財務部各一份。
5、經審定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作為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文件和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如在施工中與實際采用的施工組織方案有較大出入或對結算價格有較大影響時,工程管理部經理須書面報工程副總經理同意,同時報總經理批示后轉財務部備查。
6、如在施工過程中實際采用的施工組織方案與經審定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有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變更時,相關部門除按上款執行外,還應按公司《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執行。
二、施工技術方案審查
1、施工條件復雜或施工技術難度大或施工單位沒有施工經驗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應
要求施工單位提交施工技術方案(一式兩份),由監理單位總監(或總監代表)及時組織本單位各專業工程師從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對其審查意見匯總整理后報工程管理部審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對工程項目關鍵部位或難以判斷實施效果的施工技術方案,在公司組織審查的基礎上,工程管理部在經申請并獲工程副總經理同意后可邀請有關專家對其進行技術論證。
3、工程管理部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單位一份。同時,工程行政文員須將其復印二份,分送監理單位、財務部各一份。
4、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作為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文件和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如在施工過程中實際采用的施工技術方案或技術措施與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有較大出入或對結算價格有較大影響時,工程管理部經理須書面報工程副總經理同意,同時報總經理批示后轉財務部備查。
5、如在施工過程中實際采用的施工技術方案或技術措施與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有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變更時,相關部門除按上款執行外,還應按公司《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章項目工程管理
一、涉及工程開工、暫停、復工、工期順延和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簽證、工程款支付、竣工結算等重要事項,結合相關權限,工程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以及總經室、股東等行使審核、批準和決斷權限,并在將要報批的相關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體現;項目監理機構則行使初審和執行職能。
二、工程管理部成員須團結并配合好監理單位項目監理小組成員積極開展工作,同時按監理合同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工作職責。
三、按監理合同的'約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準,監理單位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工程管理部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工程管理部作出書面報告。
1、項目工程《開工令》發出的前提條件:
1)按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條件(包括臨建設施搭設、場地三通一平等)已經得到滿足;
2)根據有關法規,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的各項開工許可證明已經齊備;
3)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申請報告已經監理單位和工程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
2、總監理工程師在以下事項獲得工程管理部批準后,可簽發《工程暫停令》:
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
2)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進行停工處理;
3)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患;
4)發生了必須暫時停止施工的緊急事件;
5)承包人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
3、總監理工程師在以下事項獲得工程管理部批準后,并根據不同情況簽發《復工令》。
1)由于建設單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暫停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如實記錄所發生的實際情況。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承包人繼續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暫停,在具備恢復施工條件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承包人報送的復工申請及有關材料,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承包人繼續施工。
3)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發工程暫停令到簽發工程復工報審表之間的時間內,宜會同有關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處理因工程暫停引起的與工期、費用等有關的問題。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發工程暫停令到簽發工程復工報審表之間的時間內,宜會同有關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處理因工程暫停引起的與工期、費用等有關的問題。
4、上述條件得到滿足后,工程管理部經理須與監理單位派駐現場的項目總監及時協商開工事宜。
5、經請示公司工程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并確定開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知會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并要求其按項目工程監理標準表格向施工單位發出項目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4、項目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留存一份。
5、項目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須作為項目工程正式開工和計算工期的依據,以便備查。
四、施工過程中,項目監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須認真執行各地市建設相關條例和項目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重點抓好項目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資控制。
(一)工程質量控制
1、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內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對照檢查、督促落實。
2、鋼材、水泥、砌塊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種管材、設備進入施工場地時,必須查驗其出廠合格證、化驗單或準用證等質量證明文件。
3、所有按有關規定要求必須送檢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辦理《見證卡》的專業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與施工單位材料送檢員按規定共同到現場隨機取樣和見證送檢,經最終檢驗合格后方允許使用。否則,項目監理成員須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書》(按監
理公司提供的標準文本執行,以下簡稱《材料清退通知書》)勒令施工單位兩天內將不合格材料清出現場。清場后,工程管理部經理、監理單位總監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現場負責人須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書》上簽字確認。《材料清退通知書》一式三份,項目監理成員兩方各留存一份,送達施工單位一份。
4、施工過程中,項目監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應對各分部分項工程經常巡視檢查或測量,發現問題時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簽發《監理通知書》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書》(按監理公司提供的標準文本執行),要求其限時改正;發現重大問題時,工程管理部經理須立即報告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監理通知書》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書》一式三份,項目監理成員兩方各留存一份,送達施工單位一份。
5、凡屬隱蔽工程,須要求施工單位提前12小時通知項目監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重要工序應通知質監站質檢人員、設計單位代表和工程副總經理參加)組織隱蔽驗收。
1)項目監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專業工程師在收到施工單位驗收通知后,無正當理由又未按時驗收的情況下施工單位自行實施的工程隱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監理相關人員承擔責任;
2)經驗收不合格的隱蔽工程,項目監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須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完成后再組織驗收,直至合格。否則,不允許其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如對已經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經隱蔽的工程質量有異疑,可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取樣或將隱蔽的工程剝離裸露,以檢測或觀察、評定其質量情況。如確實存在質量問題,項目監理成員應按簽發《監理通知書》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書》的辦法辦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單位更換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經理同時須將有關情況報告工程副總經理。
7、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1)如施工中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監理單位總監應將事故狀況及時向工程管理部經理匯報。后者視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口頭或書面向總經理匯報并決定是否指令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發出暫停施工令。
2)監理單位總監應及時組織相關專業工程師分析研究,寫出調查報告(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進一步調查取證),并會同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設計部門提出處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經理匯報,再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定后,返回施工單位執行。
3)項目監理成員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我司批復意見處理工程質量事故。
4)事故處理完畢,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并經工程管理部經理和工程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允許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時,工程管理部應組織編寫《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報總經理備案。
(二)工程進度控制
1、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工程進度保證措施》的內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對照檢查、督促落實。
2、每周工程例會上,監理單位總監要求施工單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務完成情況和下周施工計劃。對計劃未完成部分,應分析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并跟蹤落實。
3、每月末,由監理單位召集施工單位、工程管理部有關人員對工程月進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小結,形成會議紀要。會后,由項目監理成員督促施工單位貫徹執行。
4、非施工單位原因導致的工程進度滯后,經施工單位提出并獲監理單位和我司確認后,工程管理部經理應會同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原施工計劃作相應調整,并報工程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影響總工期延長的調整須報總經理批準,并依據《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之相關內容執行)后,再由項目監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按調整后的施工進度計劃執行。
5、當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報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進一步措施。
(三)工程投資控制
由公司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公司《項目發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和《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執行。控制項目總投資額度,做到不超額,不透支(減少或消除實施中的工程變更;認真審批工程簽證;防范工程索賠;嚴格按合同約定和實際進度支付工程款等);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監理單位對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簽證、工期順延、工程進度款支付、預結算工程量、材料設備選型進行初審并簽暑意見。工程管理部保留對上述工作的最終批準權。
第七章項目工程會議管理
一、項目工程會議包括項目工程開工預備會議、項目工程例會以及其它各種專題會議。
1、項目工程《開工令》發出之前,由工程管理部組織施工、項目監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召開項目工程開工預備會議。會議重點明確工程參與各方溝通、協調方式,明確我司工程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宣布公司對有關人員的授權等。
2、項目工程開工后,每周由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組織施工單位(含總包及分包單位)、工程管理部有關人員(必要時可邀請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和設計單位代表參加)于工地現場召開一次項目工程例會。會議主要協調各方關系,解決現場施工中出現的各種疑難問題。
3、工程施工過程中,由監理單位總監組織工程有關各方召開項目工程專題會議,主要聽取工程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等。
二、項目工程會議紀要由監理單位負責整理記錄,由監理單位文員交工程行政文員備案,于會后兩天內報工程管理部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審定后,返回監理單位文員簽收。
第八章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一、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分為工程竣工初驗和工程竣工核驗。
(一)工程竣工初驗
1、監理單位總監須督促施工單位在完成設計圖紙和施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項目并自檢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監理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驗申請報告》(報告應包括已完工程情況、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情況、建筑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工程質量評定情況等主要內容)。
2、監理單位總監須在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初驗申請報告》后兩個工作日內,根據該報告審簽《工程初驗方案》并報工程管理部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3、按照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于兩個工作日內批準同意的《工程初驗方案》,由監理單位總監組織本單位專業工程師和工程管理部并會同質監、設計、施工、物業管理等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對申請初驗的工程項目予以檢查初驗,同時審驗施工單位提交的各類工程竣工資料。
4、監理單位會同工程管理部組織召開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會議,匯總并整理初驗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形成《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整改意見》后,由監理單位總監下發給參與工程初驗的有關各方,同時項目監理成員督促相關施工單位按限期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按《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整改意見》的內容整改完成后,由監理單位總監及時向工程管理部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報告。同時,由工程副總經理提請規劃、消防、環保、質監、城建檔案、燃氣、民防等有關部門對項目工程進行專項驗收。
6、項目工程專項驗收中發現的問題,須由項目監理成員按專項驗收部門提出的意見下發《專項工程驗收整改意見》并督促相關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成通過后取得的合格證明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由監理單位總監督促各專項施工單位提交給監理單位,并報工程管理部。
(二)工程竣工核驗
1、工程管理部經理須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初驗及專項驗收問題整改完畢后十天內,向我司提交《工程竣工核驗申請報告》(須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項目部章)。
2、工程管理部經理須在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核驗申請報告》后三個工作日內,根據該報告組織項目監理成員編制《工程竣工核驗方案》并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3、按照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同意的《工程竣工核驗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及時組織工程管理部并會同質監、設計、監理、施工、物業管理等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對申請竣工核驗的工程項目按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同時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各類工程竣工資料的完整性與合法性。
4、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召開工程竣工核驗會議,形成《工程竣工核驗整改意見》后,責成監理單位下發給相關施工方。
5、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工程師及項目監理成員督促并跟蹤相關施工單位按《工程竣
工核驗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二、施工單位按《工程竣工核驗整改意見》的內容整改完成后,工程管理部經理應及時向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報告,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及時組織項目監理成員對整改結果予以終驗。終驗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須督促監理單位項目總監按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會同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項目監理成員和施工單位對驗收工程項目作質量等級評定,并填報相關質量評定表格。
三、項目工程終驗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須編制項目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按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標準文本執行),經我司、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驗收意見并加蓋各單位公章后,連同其它驗收資料按有關規定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備案。
第九章竣工物業移交管理
一、竣工物業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工程管理部有關人員,按移交物業的不同專業或類別,分步向物業管理公司移交。
1、分部分項工程移交,采取逐項檢查或測試的方式;
2、設備移交,采取試運行的方式。
二、竣工物業移交時,工程管理部須按我司與物業公司訂立的《房地產開發及物業管理過程中地產公司與物業公司的責任界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竣工資料移交管理
一、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行政文員須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檔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由我司下發或由施工總包、分包單位提交的各類工程資料。
二、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政府建設檔案部門有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存檔規定,工程行政文員須將相關工程資料提供給施工總包單位編制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并附上列明所提供工程資料的清單。
三、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按規定時間向我司提交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須一式四套,并每套附有列明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清單。其中,一套送政府建設檔案部門,一套送政府規劃國土產權部門,一套存公司檔案室,一套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
四、工程管理部移交給公司檔案室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除施工總包單位和各專項分包單位以及監理單位提交的以外,還應包括由工程行政文員保存的政府建設檔案部門存檔規定以外的其它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特別是各專項驗收取得的合格證明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的原件)。移交時,工程管理部須按項目一次性地完整移交并附上列明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清單。其中,公司檔案室留存原件,物業管理公司留存復印件。
五、工程竣工資料須包括工程竣工圖紙、工程竣工圖光盤、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及其它各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或許可證、使用證)等。
六、本章所述的工程資料或工程竣工資料在移交或接收時,經辦部門的經辦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在移交資料的清單上簽名確認。
第十一章保修期內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
一、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工程管理部須負責辦理我司與物業管理公司共同確定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諾書》(一式三份)送交各施工單位,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原工程施工合同簽署人簽名、單位蓋章確認后返回三份,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送監理單位和物業管理公司各一份。
二、在工程保修期內發生業主或客戶對工程質量缺陷的投訴時,工程管理部和監理單位負責督導物業管理公司按施工單位確認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諾書》中承諾的事項直接聯系相關施工單位前來維修。
三、如原施工單位未能按《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諾書》執行,由物業管理公司另請專業維修隊伍進行維修的,其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物業管理公司向我司書面申請,經監理單位和工程管理部確認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從原施工單位工程質保金中扣除直接支付給專業維修隊伍。
四、在工程保修期內,工程管理部須定期書面向物業管理公司咨詢業主或客戶對工程質量的投訴及維修情況。其中,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的前半年每月咨詢一次,半年后每季度咨詢一次。
五、在工程保修期滿前一個月,工程管理部和監理單位須發函給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其將工程保修期內的物業維修情況、質量現狀及物業管理公司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我司,以便了解情況、總結經驗和結算工程尾款或工程質保金。
第十二章附則
一、本制度未曾提及的公司有關維修、改造、翻新等項目的工程管理也參照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制度經董事長及股東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三、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屬總經理室。
校對人:審核人:批準人:批準日期:二OO
年月日
7.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指導股東依據《公司章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理行使股東權利,保證公司的高效運轉,為切實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的對象:公司的所有股東、公司及其相關職能部門。
第三條本辦法制定的依據:《公司章程》、《公司法》、《證券法》、國家有關國有股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國家其他有關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股權管理的內容:公司與其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其行使。
第五條公司的股權管理遵循如下原則:
一、保證公司依法行為和高效運轉原則;
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
第二章公司股東的權利
第六條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在冊的股東為公司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權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司股東。
第七條公司股東依法行使權利。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
1、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繳付合理費用后有權查閱和復印:
(1)本人持股資料;
(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4)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股東認為有必要時,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可以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出股東大會的新提案。
第九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十條股東通過股東大會行使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重大財務決策和重大人事決策,影響公司的經營活動,除此之外,任何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公司股東大會依法行使如下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14、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
三、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國有股股東代表指國有股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或國有股股東委托的自然人。國有股股東委托股東代表,須填寫'國有股股東代表委托書',該委托書是股東代表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的證明。
四、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同時載明下列內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決權;
3、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4、對可能納入股東大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5、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有關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x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x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股東依照《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大會表決權,審議表決股東大會普通決議事項和特別決議事項。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可以出席股東大會,但不享有表決權。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一條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章公司股東的義務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本辦法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四、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第十四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此處所稱'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此處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為。
第四章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自主經營,有權拒絕任何股東違反本辦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無理要求。
第十六條公司對股東大會到會人數、參與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額、授權委托書、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會議記錄、會議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項,可以進行公證。
第十七條公司應該建立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各法人股東的公司經濟性質、公司名稱、主營業務、注冊地、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記各自然人股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應該每周一開始工作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公司認為本公司的股票出現異常交易情況時,必須即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本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
第十八條公司應該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時間和程序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并及時通告各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事項,應該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臨時股東大會只對股東大會通知中載明的事項進行決議。
第十九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在會議召開30日前通知公司股東。
第二十條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該事先制作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并由出席會議股東簽字。
第二十二條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不應因此而變更股權登記日。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記錄各次股東大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該根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具體披露信息的內容、格式、時間、期限、頻率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執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該堅持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所處的產業環境和資本環境、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等擬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與虧損彌補方案、減少注冊資本方案、合并分立方案和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8.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八
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的主旨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規章規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域,依《市場開發合作協議書》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并附有''品牌的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行。
代理商須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報上月的銷售總結和下個月的銷售計劃。
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
前項價格如發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如客戶名冊、銷售計劃和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但如代理商另有請求提出,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
關于前項,如另有請求則產品的裝箱費、運費、保險費由代理商負擔。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支票。在協議簽定的前三個月內,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額,按照合同約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貨直到問題解決。
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并在受訓人員通過培訓考試后,頒發培訓證書。
受訓人員的培訓費用由代理商負擔,受訓人員住宿自理。
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
銷售額業績突出的獎勵
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和或,其他實物獎勵;和或,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第十四條代理商的優惠條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產品技術知識培訓及指導(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證書)、配發宣傳用品、經營資料及其他種種優惠條件。
第十五條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頒發的銅牌和證書
代理商有權使用本公司頒發的授權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標志物和證書,此牌匾和聲明代理內容的證書應并列相鄰放置于明顯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關系時交回。
附則
第十六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七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八條使用**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規定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規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二十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
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一條新代理商的設置
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當發生本規定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9.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公司資金的一體化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基本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其各職能部門、分公司及其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
第四條各分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分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但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五條公司辦理有關貨幣資金的調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時,應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六條公司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與本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財務部是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公司的現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均由財務部統一辦理,除按本制度的規定保留和使用的備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門受理現金收支業務。
第八條會計、出納人員應嚴格職責分工,出納人員的資格由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審查認可,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除備用金以外,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九條現金收入要當天入帳,當天聯系存入銀行,禁止坐支。郵寄、郵匯的收、付款應有專門登記簿登記,記錄匯款來源及匯款方向,經濟業務事項、金額、轉交和簽收的事項。
第十條現金收入須由會計人員開出收據或發票,及時編制收款憑證,出納清點現金后,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后方可入賬。
第十一條現金付款業務必須有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經會計復核、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后入賬。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第十二條現金的使用范圍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的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它支付;
(五)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六)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農民支付的各種補償費用;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三條為了認真執行有關庫存現金限額的規定,并保證公司費用開支、公出借款和醫藥費報銷等業務使用現金。凡一次借款或報銷在20xx元以上的,應提前一天告知財務部出納人員,以便出納籌款備付。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凡因公需要借用現金,借款人應先填寫'借款單',經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其用途等嚴格審批后,交財務經理簽字,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付款手續。
(一)部門負責人是指各部門的處長、副處長(或經理、副經理)。如負責人外出不在公司駐地時,可由主要負責人指定臨時負責人審批,在外出前,應將指定的臨時負責人通報財務部。
(二)財務部門對原借款未結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五條公司應該按不同的幣種,設現金日記賬,出納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款相符,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負責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金,庫存現金限額需要變動時,必須報經開戶銀行批準,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
第十七條在節假日、公休日期間,嚴禁存放大量現金,出納人員應作好保險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提取一萬元以上的現金時,財務部門應有兩人以上同往,應使用本單位車輛。本單位車輛管理部門應保證財務部門提取現金使用車輛,提取現金在五萬元以上時,應有保衛部門派員同往。
第十九條本制度禁止下列行為: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
(二)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三)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四)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五)與其它單位間相互借用貨幣資金;
(六)利用帳戶替其它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七)將公司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八)設立'小金庫'或保留帳外公款;
(九)分公司超過公司總部規定的貨幣資金限額保留貨幣資金。
第三章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條為了適當簡化工程報帳手續,保證工程建設用資金,不在分公司所在地施工的工程項目,經工程處申請,報經財務經理批準,可以使用定額備用金。
第二十一條備用金的金額由分公司財務部根據工程定額成本核定,原則上不得超過工程定額成本的10%。在項目開工之前,項目經理提出申請,報經工程處處長核準后,由財務經理根據項目大小、工地遠近等實際情況批準,在中途交回報銷憑證時,財務部予以報銷并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二條備用金只允許用于工程輔助材料購置、小額賠償、工程招待等支出,具體用途由各分公司財務部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并報公司總部財務部批準后實施,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三條由工程處處長在工程項目小組內指定項目內勤會計,經財務處同意后,負責備用金的保管,項目內勤會計不得由項目經理兼任,財務部對項目內勤會計的工作應該進行必要的指導。
第二十四條備用金的開支,必須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項目經理對備用金開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負責,會計處在報帳時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第二十五條項目內勤會計必須妥善保管支付備用金的有關報銷憑證,并設置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備用金的領用、中途報銷和開支情況。
第二十六條項目內勤會計必須在工程項目現場工作結束五個工作日內,交回備用金開支憑證及剩余資金,財務處
據之注銷備用金。
第二十七條原則上,工程款不得直接從甲方匯至工程現場。特殊情況下,公司總部承攬的工程,經過公司和分公司財務經理同意,分公司承攬的工程,經過分公司財務經理同意,可以直接匯至工程現場,視同備用金管理。
第四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規定的范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它收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必須加強銀行帳戶的管理。
(一)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只供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二)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公司總部應當定期檢查、清理分公司的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財務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三十條對外支付的大額款項,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付款程序,經各級負責人逐級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三十一條出納人員應該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第三十二條銀行存款發生收支業務時,對各項原始憑證,如發票、合同、協議和其他結算憑證等,必須由經辦人簽字和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財會人員復核填制收付款憑證,財務部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收付結算。
第三十三條建立健全支票領用登記制度。財務部必須設置支票領用登記簿,登記支票領用的日期、領用人、用途、金額、限額、批準人、簽發人等事項。
第三十四條對于確實無法填寫支票金額的,在簽發支票時,除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外,必須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寫金額書寫的限額,以防止超限額使用或銀行賬戶出現透支。同時還必須在簽發支票時填寫收款單位,個別確實無法填寫收款單位的小額支票除外。
第三十五條支票領用后,應在5天之內報銷,以便財務人員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支票如在5天之內沒有使用,應及時將未使用支票交回財務部。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第五章資金調度
第三十七條為了在各分公司之間實現資金的一體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總部對分公司資金堅持'定額使用、有償調劑'的管理原則。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對目前的銀行帳戶進行清理,清理以后,只允許在兩家銀行各開設一個帳戶,并將帳戶有關資料報公司總部備案。公司總部開設一個資金歸集戶,用于歸集分公司上劃的資金和向分公司下劃貸款。
第三十九條工程現場所開臨時銀行帳戶,作為備用金帳戶管理,在工程現場工作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必須注銷,禁止各分公司將資金超限額、超期限留存于臨時帳戶。
第四十條分公司的資金收入存入分公司銀行帳戶,分公司的資金支出從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中列支。
第四十一條分公司的資金余額標準原則上等于分公司年初資產×6% + 年度預算收入×7%,上下浮動10%作為控制區間,具體標準及上下區間在年初由公司總部財務部核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當分公司的貨幣資金(包括已下撥到工程現場的資金和備用金,下同)余額超過控制上限時,由分公司將超過資金余額標準的部分上劃到公司總部,利率略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具體數值由公司總部財務部在年初確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三條當分公司的貨幣資金余額不足控制下限時,分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總部回撥分公司已經上劃到公司總部的資金,不再計息。回撥后仍然不能達到資金余額標準的,分公司可以向公司總部申請內部貸款,直至達到資金余額標準,利率等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第四十四條分公司目前的銀行貸款,通過內部往來全部上劃到公司總部,作為分公司在公司總部的內部貸款,分公司不得再籌集新的銀行貸款。
第四十五條分公司大的工程項目隨時上報公司總部,小的工程項目按月匯總上報公司總部,禁止分公司私攬工程、收入轉存、私設小金庫、超額下撥備用金等,公司總部審計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檢查。發現問題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追究分公司經理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公司總部簽約的項目,其款項的回收由公司總部市場部負責,授權分公司簽約的項目,其款項的回收由分公司市場部和工程處負責。
第四十七條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樹立為分公司服務的思想,滿足分公司的業務資金需求。
第六章資金報告與監督
第四十八條分公司財務部每天向分公司經理上報資金流量簡報,每周向公司總部財務部上報資金流量簡報,每月向公司總部財務部上報本月資金流量及下月資金需求狀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總部財務部每周將分公司的資金流量簡報匯總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每月編制資金平?調度計劃。
第五十條公司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由公司總部審計部對各分公司遵守與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方案,并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10.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識別、監控公司潛在風險及其發生概率,確定公司風險承受能力及限度,認定該等風險所可能帶來的損失,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指風險是與公司投資發展戰略有關的各類風險,包括戰略環境風險、程序風險(業務運作風險、財務風險、授權風險、信息與技術風險以及綜合風險)和戰略決策信息風險。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屬各業務單元、子公司,要求每一位員工均應該具有風險意識。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單位為發展戰略部。
第二章 風險評估管理組織體系結構
第四條公司發展戰略部設立風險評估及管理小組,為公司風險管理領導機構,負責評估公司各類風險,協助總裁決策,消除危機,轉嫁風險,以使公司獲取生存發展的機會。
第五條公司各職能部門與業務單元、下屬子公司應當在本辦法的框架下制訂各自的風險評估管理辦法,設立專人與發展戰略部風險評估及管理小組溝通信息,匯報各自在運作過程中所出現的風險及其可能的解決方案。
第六條內部審計部門協助發展戰略部審核公司風險,為風險審計監控部門,在其進行內審工作過程中所發現的各類風險應及時通報發展戰略部從戰略上研討、評估該等風險,發展戰略部與內部審計部密切合作,審核、監控并管理風險。
第七條發展戰略部負責評估管理公司戰略環境風險、決策風險及各類業務單元的財務、運作風險,并對該等風險提出具體的管理方案。
第八條經營財務部負責評估公司金融財務風險及公司經營管理風險狀況,并向發展戰略部通報提交有關風險評估文檔。
第九條各業務單元、下屬子公司及具體項目運作小組負責評估本單元(或項目)的財務風險、運作風險及其他綜合風險,向發展戰略部提交有關風險評估文檔。
第十條技術管理部及研究院就公司整體發展戰略的技術性風險、技術創新風險及技術管理中所存在的各類風險進行評估,提交相應文檔至發展戰略部。
第十一條發展戰略部匯總各職能部門及業務單元、下屬子公司、具體項目小組的風險評估文檔,展開相應的評估研究,向總裁及總裁辦公會提交戰略風險評估報告及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 風險評估文檔
第十二條各單位擬提交的風險評估文檔要求至少具備本章各條所規定的要素并力求詳盡充分。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就其所展開的業務、職能過程分階段實施風險評估,每一階段的各個關鍵點都應該有風險評估文檔記載。
第十四條每一文檔應包括風險評估所存在的假設、評估方法、數據來源及評估結果。
第十五條風險評估文檔要求但不限于:
1、正確完備地描述風險過程;
2、為風險識別及分析提供一個系統的方法依據;
第十六條風險評估文檔管理要求但不限于:
1、提供公司風險紀錄并開發組織知識數據庫;
2、為風險管理提供可計量的機制與工具;
3、促進對風險的持續監控并審視相關結果;
4、提供風險審計軌跡;
5、共享并交流風險信息;
第三章 風險評估工具方法、程序及指標體系的一般性選擇
第十七條風險評估的第一步要求是成立評估小組。
各業務單元及子公司的風險評估小組組長由負責各項業務的主管(或者該子公司領導)擔任,組成人員需要包括發展戰略部風險評估小組成員、內部審計部及經營財務部也應當派人參加。
評估公司整體戰略風險的評估小組組長由總裁擔任,主管戰略與投資的副總裁及戰略規劃部總經理擔任副組長,小組成員應當包括內部審計人員及財務人員以及有關主管市場與技術的領導。
第十八條風險評估的第二步要求是識別風險及其來源與類別。對于識別的風險采取風險等級制度,詳細記載。
本辦法所指稱的風險類別及來源包括:
1、環境風險,指影響公司實現其目標進而對公司生存構成威脅的外部力量,包括來自于競爭對手、股東關系、自然災害、權力/政策、法律監管、行業、金融市場、資本的可獲得等方面的風險。
2、程序風險,指影響公司內部業務程序有效實施而導致的各種資產損耗、流失和破壞的內部力量。具體可以分為源于消費者、人力資源、產品開發、經營效率、生產能力、折舊/損耗、業務干擾、品牌侵害、現場質詢等導致的業務風險;源于領導者才能、權力/限制、外購、業績獎勵、意愿轉變、傳輸系統等導致的授權風險;源于價格、流動性和信貸的金融財務風險;源于組織系統及其體系結構的信息技術風險;源于管理者失誤、雇員失誤、非法行為、信譽等的綜合風險。
3、戰略決策信息風險,指造成戰略決策、業務決策和財務決策信息失真、過時或使用失當的外部力量。
第十九條風險評估第三步是確定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及標準。
風險評估指標體系要求能夠充分和全面地評估公司的已經發生的和潛在的風險。
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的設計要求以股東價值為導向,區分層次,逐層深入細致地表述問題,揭示風險及其損失。
具體指標包括定性指標、定量指標和半定性指標三種類型。定性指標通常用于獲取風險等級的一般性指示信息,使用文字格式或對該等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所導致的后果使用描述性標度。半定性指標通常是在定性指標的基礎上對各類風險標示出價值,這些價值的數字可以是一個范圍性的表示。定量指標用于對風險概率及其價值的準確的數字性表述。
第二十條風險評估的第四步是分析風險,并確認其所可能帶來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風險評估的第五步是根據識別的風險擬訂相應的解決方案。對付風險的辦法可以是轉移風險、規避風險、減小風險,也可以通過一定的措施將風險創造為機會。
第二十二條最后,風險評估應當建立一個動態監控、審核和防范機制,就有關事項形成風險評估文檔,跟蹤控制,與各有關實體溝通共享風險信息。
第四章 風險預警機制及監控體系
第二十三條風險預警考察指標主要包括風險發生的水平及概率,所產生的后果以及現有控制手段是否充分。
第二十四條風險監控的辦法可以是將有關風險根據損失大小設置優先級,劃分類別,力求做到實時監控。
第二十五條發展戰略部就公司各層次的各類風險評估文檔進行分析,提出各類風險的閥值。
第二十六條各層次風險管理單位建立相應的風險預警及監控體系,由發展戰略部統一管理,嚴密監控風險的發生,當風險值接近閥值時啟動預警機制。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辦法由發展戰略部解釋,經公司總裁工作會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五章附件:風險評估
管理部分文檔標準樣式
附件1:風險登記文檔
項目編號可能會發生什么樣的風險如何發生如果發生揮產生什么后果事件發生的概率如何現有控制手段的充分與否后果嚴重登記概率級別風險水平風險優先級
職能/活動:
日期:匯編者及日期:
審核人及日期
附件2:風險行動計劃文檔
項目編號:
風險:
摘要:
(包括推薦的反應和后果影響)
行動計劃:
1.建議行動:
2.資源需求:
3.職責:
4.完成日期:
5.所需要的報告與監控
匯編者及日期:
審核人及日期:
附件3:風險處理日程與計劃文檔
在風險登記中的優先級順序可能的處理方案優選選擇的方案處理后的風險級別拒絕/接受分析的成本/效益結果完成時間表這些風險和處理方案如何監控
職能/活動:
日期:匯編者及日期:
11.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一
1目的:
1.1解決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確政策規定的情況需要上級批準才能辦理的事情;
1.2本制度規定了分公司的呈報規則,收發規范。
2適用范圍:適用于下級部門向上級請示、指示和批準的事項。
3管理規定
3.1呈報規則:
3.1.1呈批報告一般由呈報部門、抄送部門、呈送部門、呈送時間、標題、正文、落款簽字、附件等部分組成。在報告起草中要嚴格報告格式和行文規則。
3.1.2呈批報告必須一事一呈批,不越級呈批,不在上報呈批的同時抄送平級、下級部門。
3.1.3在提交呈批報告時,呈報部門只能有一個,而不能多頭呈報,可抄送多個部門。
3.1.4報告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呈批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不用標點符號,但標題中的法規、文件名稱要加書名號。如“關于事項的申請”等。
3.1.5在呈批報告中,應首先扼要地講明報告的背景和根據,然后提出請示事項并闡述說明道理。在報告內容完成后,應在報告最后提出結語,如“特此請示,請審批”、“以上意見當否,請指示”等。
3.1.6報告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落款簽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稱和順序。
3.1.7報告的落款應有呈報人和相關部門領導親筆簽名表示同意該報告,若無該簽字則該份報告無效。
3.1.8報告用紙一律使用標準A4型紙。
3.1.9如報告的文字過少,請按照規范整齊、勻稱美觀原則調整報告格式。一律從左向右橫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0屬于需要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后繼續上呈的報告,主管部門在呈批報告落款后提出本部門意見后,轉呈上級部門或領導。
3.2呈批報告保管原則:誰呈批,誰保管。
4附件
4.1呈批報告單
領導批示:_____
呈報:_____
抄報:_____
由:_____
呈報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題
正文
(如有附件,請在此處注明)
呈報部門
呈報人
呈報時間
部門領導簽字(手簽)
(主管部門相關意見可填寫在此處)
12.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理順財務管理關系,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強化財務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促進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
二、財務管理體系
第一條 公司按照統一管理、分級核算的原則,設置和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財務人員,并按崗位責任制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 公司財務管理體系:公司董事長、總裁領導財務會計機構、財會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等有關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及本制度。公司總裁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即
董事長 總裁 財務總監 財務部
第三條 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受董事長和總裁的委托全面負責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直接對總裁和董事長負責。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本公司財務部的業務領導。
三、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一條 會計內部控制是指本公司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
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條 會計內部控制基本目標
(1)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規范公司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公司應在下列范圍內支付現金:
(一)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第三條 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條 現金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管理。
第五條 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后,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四、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資產系指公司擁有的實物資產,主要指商業物業、存貨與固定資產。
第二條 實物管理部門
(1)商業物業,由本公司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管理。
(2)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辦公設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所有資產的檔案材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歸檔。
(4)財務部指定專人就各公司資產進行匯總登記,定期會同資產管理部門進行盤點,并就盤點情況做出書面報告。
第三條 固定資產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資產管理部門管理,依其類別分類編號,并粘貼標簽。
第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及登記
(1)購置手續
因工作業務需要,添置固定資產,應提出書面申請,報總裁審批,按審批后的標準、數量,由總裁辦公室具體執行。購置后由資產管理部門驗收簽字,報財務部結算。
慶陽市天河音響燈光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13.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經濟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促進本公司依法經營管理,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獨立法人單位(各公司)的公司內部和外部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三條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實行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所涉及公司內部相關單位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內部設立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二、成立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1、組成
主任:主管經營副總裁
副主任:市場總部總經理
成員:市場總部、技術管理部、經營財務部、總裁辦
辦事機構:設在市場總部
2、職責:
⑴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經濟合同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⑵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發生拖欠的有關資金劃撥的裁決(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以書面形式發出通知);
⑶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糾紛時進行仲裁;
⑷負責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⑸負責處理外部經濟合同糾紛;
三、合同管理部門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擬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
4、參與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見;
6、監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7、參與處理對外合同糾紛、負責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合同爭議的協調工作;
8、負責合同報表的統計、綜合分析和報送工作;
9、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四、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2、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3、負責按照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證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按時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6、負責本部門合同檔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
1、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學習并推廣其它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收集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資料,提高經濟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門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3、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制度;
4、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和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條合同的審批
一、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應在總裁辦、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等部門進行必要的專業審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門審查核定,由主管總裁審批同意,方可簽訂。
二、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重點是:
1、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
2、合同條款內容的完備性、合法性;
3、合同應履行的審查手續。
三、總公司財務部門監察、檢查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
四、'合同評審'是iso9000系列標準中規定的質量體系要素之關于'合同評審程序'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中另行規定。
第五條合同的簽訂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簽訂,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本公司有關人員代理簽訂。簽訂合同應由簽約人簽字,注名日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簽約人應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發并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二、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后,方可簽訂合同。
1、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2、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3、我方能否承諾對方的要約;
4、對市場進行預測和調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對資信不明或資信狀況不好,又無可靠擔保單位的,不得與之簽約。
四、合同簽定時,應驗證對方相關證明文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對方交驗的證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項目要認真填寫齊全、明確,特殊要求應在備注中注明,字跡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產品對外銷售所簽訂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復印件、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七、本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簽訂采購合同時,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購合同管理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八、合同蓋章時需雙方同時進行,因特殊情況與對方不能同時蓋章時,需在對方蓋章后,并查對無誤的情況下我方方可蓋章。
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公司認為需要公證的合同,應當辦理公證手續。
第六條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簽訂后,本公司應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現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爭取對方的同意和諒解,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按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經濟合同的履約率應達到95%以上(合同執行中如有問題應征得對方同意和諒解)。履約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額與應完成合同金額的比率。
第七條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規定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統一使用由工商局監制或批準印制的合同文本,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書。
二、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也要簽訂經濟合同。內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統一、規范,由合同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內部具體情況進行設計、印制。
三、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統一編號、發放。使用單位須專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對本公司未出臺的相應標準合同文本或合同條款,應經市場
總部審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合同歸檔
一、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二、合同簽定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評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糾紛仲裁結果、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合同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
三、對已執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檔案管理規定進行歸檔。
四、建立健全合同臺帳。
五、建立合同檔案、臺帳借閱手續。
六、經濟合同文本為長期保存。
第九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一、內部合同發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應積極配合。若協調無效,由本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仲裁。
二、對外簽訂合同的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單位領導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書等材料須經主管副總裁審閱同意。
四、合同糾紛解決后,應將發生糾紛的原因、承擔的責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體措施寫成書面報告存入檔案,對于關系重大的,通過各種方式在本公司內公告。
第十條合同承辦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掌握有關業務知識。
合同承辦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維護國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條獎勵與懲罰
一、本公司對在合同管理中成績顯著和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揚或一定獎勵。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在簽訂、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本公司利益的,應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第十二條常規合同與特殊合同
一、常規合同系指:同時滿足以下內容的合同。
1、本公司現有的生產能力能滿足合同的技術質量要求;
2、正常的供貨周期能滿足合同的供貨期要求;
3、結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4、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內或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并且最終產品只由本公司內部一個部門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規合同內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