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合同(精選3篇)
1. 退耕還林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我鄉經濟發展,根據上級精神,開發現有退耕還林地地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所有的退耕還林地塊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進行造林及生產經營,地塊坐落:小地名:_________,小班:_________,面積: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分批次付款,從承包之日起,必須一次性付款十年,之后每五年付一次,每畝增加五元。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附討論結果復印件,并且與農戶直接簽訂承包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明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后按規定予以處罰,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承包期滿后,甲方可優先承包給乙方,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七、乙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打井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造林種草,不得改變,否則甲方有權干涉,可單方終止合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不包括土地復更用途)
十、本合同簽訂,經村簽發意見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乙方新承包地塊、地上部分現有林及設施,歸甲方所用。
十二、國家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監督單位:_________鄉人民政府(公章)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退耕還林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退耕還林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農戶退耕還林申請,為全面完成_________年耕地退耕還林任務,經甲、乙雙方同意,簽定耕地退耕還林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根據乙方的申請編制耕地退耕還林總體規劃,將耕地地點、面積、年限、林種、樹種落實到乙方。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耕地退耕還林任務_________畝。
3、甲方負責監督乙方按苗木標準和造林標準完成耕地退耕還林任務,具體標準如下:
成活率:當年造林成活率達到85%(含85%)以上方能兌現政策;成活率在40%——84%之間,在第二年補植驗收合格后兌現政策;低于40%以下的需重翻重造,在第二年重翻重造驗收合格后兌現政策。
保存率:造林后保存率達到80%(含80%)以上方能兌現政策;低于80%要進行補植,補植后經驗收合格兌現政策。
苗木標準:楊樹須為二根二干以上苗木,要求苗高在米以上、胸徑以上,無病蟲害、凍害、機械性損傷、根系完整的小×黑良種壯苗。
4、政策兌現標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耕地退耕還林任務驗收后,可享受以下補助待遇:
⑴種苗補助:造林當年可享受每畝50元的種苗補助款或價值50元的苗木。
⑵現金補助:每年每畝20元。
⑶糧食補助:每年每畝補助糧食(原糧)100公斤。
⑷補助年限:生態林補助年限為8年,經濟林補助年限為5年。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規劃設計要求完成耕地退耕還林任務,保證時間、地點、面積、林種、規格標準不變。
2、乙方耕地退耕還林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在規定期限內有權向甲方提請政策兌現。
3、乙方當年造林成活率達到85%以上,經縣林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可申請領取《林權證》。
4、乙方要加強對耕地退耕還林地塊的撫育和管護,嚴格按照撫育摸式進行撫育,林地可進行林藥、林草間種,絕不允許林糧間作。凡耕地退耕還林地塊不得復耕,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兌現耕地退耕還林政策,并由林業部門依照《森林法》追究責任。
三、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期內,如國家法律和法規對耕地退耕還林有新規定時,按國家法律和政策執行。
3、合同期內,如國家或集體建設需要征用林地時,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征用手續,由征用單位付給乙方征地補償費用。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退耕辦、鄉林業站各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3. 退耕還林合同 篇三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我村第___組現有的退耕還林,土地面積約____畝左右,為了使退耕還林更好 的管理與培育,及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鑒于此種情況,甲方現將集體所有的退耕還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或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面積約____余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退耕還林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與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租用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租用形式:個人承包租用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租用經營期限及政策
1、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應上級政府政策,國家發放的退耕還林補貼給乙方。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附著物,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租用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___________附著物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承包租用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計人民幣2500_3000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額交納本或期限的承包租用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加強對人為或畜為的損害管理,宣傳及保護,責任追究。
5.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6.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但可用其作為信貸憑證。
6、無償管理培育退耕還林的林木秧苗。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采砂采礦,不得進行影響周邊耕種養殖的栽植,建筑。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2.轉租時要簽訂轉租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租用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經濟)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租用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索賠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內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租用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縣級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即為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1份,公證處(人)1份。
附:土地平面圖;土地平面圖可由甲乙雙方協定提供
發包方:(蓋字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章)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章)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