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精選3篇)
寧夏銀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篇1
為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銀川市制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并于日前正式實施。在銀川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都應當遵守本細則。
據悉,銀川市網約車發展主要在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的許可條件和經營服務行為方面,在遵循交通部相關文件規定外,又增加了其它的規定:
對平臺公司:經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具有線上服務能力;非本市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并在本市依法納稅;網絡服務平臺數據接入本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行業監管平臺;在本市有與注冊車輛和駕駛員數量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停車場地和管理人員;具有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服務質量保障、車輛檢測維護、網約車服務評價和乘客投訴處理的相關制度和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等;經營范圍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是銀川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期限是4年(屆滿經考核合格再申請延續);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于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應當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保證網絡平臺安全、穩定運行;提供24小時不間斷運營服務;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對車輛:要求5座三廂轎車,排氣量為1.8L以上、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購車價格(以發票價為準)不低于14萬元。此三項條件是基于車型檔次明顯高于現有出租車標準;車輛行駛證載明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之日時未滿2年(車輛所有人與申請人相一致);投保營業性交強險、營業性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險種和保費不低于巡游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統一張貼標識。
駕駛員:本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6個月以上;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男,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年齡在55周歲以下;從事巡游車服務的,自申請之日前5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記錄;經客運服務職業培訓考試合格;網約車及駕駛員只能加入一個網絡約車平臺;在允許停車地點等候定單或乘客,不得巡游攬客,不得在巡游車調度站排隊攬客;執行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主動告知乘客本次運營費用;在營運中的其他服務行為適用巡游車的相關要求(按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不得繞道、拒載、甩客,主動歸還乘客遺失物品等)。
同時,《細則》第六條明確:銀川市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其運價水平應當高于巡游車運價水平,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網約車平臺公司要提前公示作價規則、計程計價方式和價格標準,按規定明碼標價,并提供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發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權益。網約車平臺公司及駕駛員違規經營的,將會收到嚴厲處罰。
寧夏銀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篇2
細則》規定,在銀川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5座三廂小轎車排氣量需在1.8升以上,車輛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汽車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續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千瓦;7座乘用車排氣量不小于2.0升,軸距不小于3000毫米,車長大于5100毫米;購車實際價格不低于14萬元,以購車發票價格為準;車輛行駛證載明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2年。
同時,網約車駕駛員需具有銀川戶籍,或持有銀川市居住證6個月以上,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男性駕駛員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駕駛員年齡在55周歲以下。
據銀川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主任謝繼忠介紹,網約車在銀川市取得經營資格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將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寧夏銀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篇3
根據陜西省衛生廳《關于實施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為合理配置和利用衛生資源,有效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切實加強對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穩定鄉村醫生隊伍,提高業務素質,規范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我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以下簡稱鄉村一體化)體制,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一)目的
為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理順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室的關系,明確兩者在農村衛生服務中的責、權、利,最大限度地發揮鄉村衛生組織的服務功能,提高衛生資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觀調控有力、微觀運行有序的新機制。
(二)意義
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是農村衛生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它有利于鞏固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有利于農村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鄉村醫生業務素質的提高;有利于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鞏固和發展;有利于規范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行為,維護農村醫藥市場秩序,保證農民看病和用藥安全。
二、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鄉村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衛生局,具體負責全縣鄉村一體化工作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督導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各鄉鎮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落實鄉村一體化相關工作。
三、工作步驟和目標
(一)第一階段(20xx.8.1—20xx.8..31)
1、各鄉鎮要高度重視鄉村一體化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鄉村一體化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衛生院院長擔任主任,明確2名以上專兼職人員負責本轄區內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xx年實施第一批鄉村一體化試點工作的鄉鎮衛生院為高塘鎮、大明鎮、赤水鎮、蓮花寺鎮、下廟鎮、辛莊鄉、柳枝鎮等7個鄉鎮,在試點工作基礎上,力爭在20xx年6月前全面實施。
3、按照“五統一、兩獨立”(行政、業務、財務、藥品、工資統一管理和法律責任、財務核算獨立)的要求,完成本轄區內鄉村一體化工作,并認真組織實施。在組織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縣鄉村一體化辦公室反饋。
4、村衛生室統一布局,確保村衛生室內外衛生清潔,室內辦公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統一擺放,村醫生著裝整潔,配戴上崗證,按甲級村衛生室設置標準完成醫療器械配置。
5、建立健全鄉鎮衛生院及鄉村醫生對鄉村一體化工作的考核和獎懲制度,層層簽訂責任書,確保鄉村一體化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第二階段(20xx.9.1—20xx.9.31)
1、試點鄉鎮組織實施鄉村一體化“五統一”和“兩獨立”的管理,對各種資料整理歸檔,資料整齊、統一有序。
2、試點鄉鎮衛生院根據工作情況,查漏補缺,分析統計各類報表,進一步完善鄉村一體化各項工作。
(三)第三階段(20xx.10.1—20xx.10.30)
縣鄉村一體化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對此項工作進行評估驗收,并對未完成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簽訂責任書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村衛生室的設置和建設
嚴格按照我縣村衛生室設置規劃,以方便群眾、合理配置衛生資源為原則設置村衛生室。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一所村衛生室;人口少的鄰近行政村也可以聯合設置衛生室;人口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較大的偏遠自然村設置衛生室。縣衛生局對實行鄉村一體化的村衛生室重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統一機構名稱,統一制作機構標識牌、印章。村衛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診斷室、治療室、留觀室、藥房),使用面積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五、加強對農村醫療市場的監管,取締非法行醫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國家鼓勵多種形式辦醫的政策,凡符合法規規定準入條件者,均應支持和鼓勵,引導他們到農村基層開展醫療衛生服務。對非法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要堅決打擊和取締,以凈化農村醫療服務市場。
六、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工作目標管理
鄉鎮衛生院要根據醫療衛生工作的規范要求,加強對所轄村衛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工作目標管理,抓住鄉村一體化中的財務、藥品和工資統一管理這三個核心和關鍵內容,使鄉村一體化工作落到實處。
(一)行政統一管理
縣鄉村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全縣鄉村一體化工作。鄉鎮鄉村一體化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轄區鄉村一體化方案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與村衛生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對村衛生室實行統一規劃布局、統一標準建設、統一管理、統一藥品及材料集中采購供應、統一考核;協助縣衛生局進行監督管理,制止和取締非法行醫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醫療機構。
(二)統一業務管理
村衛生室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由鄉鎮衛生院統一安排,實行目標管理,統一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業務技術操作規程。規章制度由鄉鎮衛生院統一制定,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統一門診登記、醫療文書,做到“八有一上墻”即:①看病有登記;②用藥有處方;③收費有憑據;④收支有賬證;⑤工作有制度;⑥崗位有職責;⑦疫情有報告;⑧業務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崗位職責、防保數據、圖表、服務價格公示等上墻。
(三)統一財務管理
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統一會計科目、統一賬號,設立總賬與分賬,村衛生室同時設立賬簿。村衛生室收費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實行相對統一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診療收入必須統一使用貴州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專用票據。鄉鎮衛生院對各個村衛生室的財產、物資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藥品調撥、業務收支賬冊。各村衛生室實行獨立核算,所有財務收支必須納入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村衛生室從業務收入中統一提取衛生事業發展統籌基金,用于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由縣衛生局設立專戶進行專賬管理。
(四)統一藥品管理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藥品,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全省統一網上招標采購,藥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鄉鎮衛生院,各村衛生室到衛生院領取,實行鄉鎮、村級醫療機構藥品按統一價格銷售。鄉鎮衛生院根據各村衛生室用藥計劃負責藥品的調撥,做好藥品的進出庫管理(衛生院要建立健全藥品進庫單和出庫單),保證醫療用藥需要。對于不認真執行規定藥品銷售私自加價的,一經發現,由縣衛生局報物價管理部門按相關法規進行處罰;鄉村醫生不得私自進購藥品,一經發現,由縣衛生局報藥監、工商等部門按相關法規嚴肅查處外,同時取消其鄉村醫生聘用資格。
(五)統一工資發放
鄉村醫生收入由公共衛生服務收入(含村醫補助)和診療活動的利潤兩部分組成,其中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部分由縣合醫辦審核后逐級撥付到鄉鎮衛生院,不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部分的收入交鄉鎮衛生院統一核算。
公共衛生服務性收入,根據安排的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及完成情況,個人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兼顧績效考核,由縣衛生局按規定進行核算發放。
診療活動的利潤,按比例提取作為鄉村醫生的工資,其余部分作為村衛生室的積累,用于村衛生室的發展等支出。村衛生室取得的月利潤低于300元的不參加統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