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財務管理細則(通用2篇)
幼兒園財務管理細則 篇1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賬務處理程序。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一致。為此,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臵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切實保證賬賬、賬實、賬表相符。
3.賬簿設臵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必須填好賬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使用綜合賬戶,需要結轉的科目一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賬憑證應當及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5.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必須每天登記并結出當天余額,同時應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應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6. 會計報表必須采用財政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實、正確、及時地編制好各類報表以及各類附表。
7.會計電算化應用的會計軟件操作規程必須經有關財政部門驗收批準。記賬憑證或記賬憑證匯總表必須定期打印、裝訂。賬冊打印每年至少兩次。每月結賬前必須錄制軟件備份,以防信息丟失。
幼兒園財務管理細則 篇2
為了創造一個安靜、有序的學習環境,保證晚自習紀律,督促同學們合理、有效利用學習時間,對學生晚自習做出如下規定:
一、晚自習時間:周一至周四晚18:20—20:40,所有寄宿學生必須準時參加。學生因病、因事請假,須經班主任批準,并告知班長和舍長,持班主任開具的請假條到警衛處登記,警衛確認前來接送的家長后方可允許學生離校。晚自習期間在不影響他人情況下,同學們可自行安排自習內容,可以根據自己個人的學習情況和學習興趣自行安排,重點做好新課預習和糾弱補偏。教師不得干涉和變相干涉學生學習的自由。一個班級有20人以上學習同一學科同一內容,將視為違規。違反本項規定教師將視為師德違紀一次。
二、看班教師每隔10分鐘左右的時間到班級內進行一次巡堂,認真管理自習,每節自習開始和結束都要清點人數,指導班長如實填寫《班務日志》中晚自習部分內容,看班教師要親筆簽字,對于無故缺席者,要及時通報帶班領導。如果不清點出席人數或者不及時報告,出現學生無故缺席并發生意外情況,看班教師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三、晚自習執勤領導和教師即時檢查看班教師及各班學生出勤情況,查明缺勤者姓名,由班長簽名確認,各班學生須按座次表就坐,各班應將座次表張貼在前黑板的右下角,以便執勤教師使用。
四、晚自習按三課時(每節40分鐘)計,學校值日校干、教師及學生會成員負責檢查各班的考勤、紀律、自主學習情況,以即時檢查的情況為準,第二天由值日校干將檢查結果報政教處,計入班級評估成績。
1、無故缺席者均按曠課論處,每人次扣班級評估5分;無故遲到、早退者每人次扣班級評估3分。
2、為避免影響他人學習,晚自習期間,不得肆意進出教室,不得做其他影響晚自習秩序的其他事情;課間不得大聲喧嘩、吵鬧、起哄、唱歌,每發現一人次扣班級評估3分。
3、所有同學必須服從值班老師、學生會干部的檢查及管理,不得頂撞、辱罵,否則將從重給予紀律處分。
4、晚自習課間不允許學生私自購物,每發現一人次扣班級評估5分。
5、對帶頭提早離開教室引起全校晚自習秩序混亂的同學,一次扣該班級評估10分,并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全校通報批評;兩次以上(含兩次)者,中考綜合評定不合格。
6、當天晚自習秩序評為較差的班級,次日晚班主任必須留校整頓,直至本班晚自習情況恢復良好為止。
五、級部主任是主要責任人,要求每天對所轄年級的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巡查,杜絕問題的發生。
上述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