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2篇)
1.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
為了加強我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更好地為教育教學科研服務,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ㄒ唬┮话阍O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ㄈ┓课菁皹嬛。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ㄒ唬┎粍淤Y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設備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ㄎ澹┢渌Y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ㄒ唬┰谛iL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ㄒ唬┴瀼貓绦袊业南嚓P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ǘ┴撠煂W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ㄈ┴撠熑9潭ㄙY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ㄋ模┴撠熑9潭ㄙY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ㄎ澹┴撠熮k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ㄆ撸┙⒔∪潭ㄙY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段锲凡少徶贫取芬幎ㄙ徶。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倓仗帣z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ㄒ唬└鲉挝毁Y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ㄈ└鲉挝徊话匆陨铣绦蜣k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豆潭ㄙY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ㄒ唬┛倓仗幍馁~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ㄒ唬┮蚬芾砣藛T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ǘ┮騻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ㄋ模⿲ξ唇泴W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2.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獨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記固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3.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三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需先預交學費后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賜予批判處理,嚴峻者馬上開除,并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需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別狀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需經過主管教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教師不再為其特地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教師同意,不得隨便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于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消失其它事故,按實際狀況作出相應處理。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4.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四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各處室歸口管理,使用單位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二、總務處設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凡有資產的處室使用單位,應建立財產分戶帳,設兼職財產管理員,負責本處室的財產保管、使用、登記等工作。
三、辦公室家俱由總務處統一安排使用,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或占為私有,如發現私有辦公家俱要限期歸還,并據罰款。
四、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五、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六、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后,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七、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處、室、組的資產帳、物和辦公家具保管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如有特殊情況,財產保管員有權抽查各組、辦公室的財產、帳、家具等物。
八、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政教處予以督促。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后,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九、獎懲辦法
。1)學校對認真負責地管理好本組財產管理、帳、物相符,積極配合學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責任人給予獎勵。
。2)對分管范圍內的財產不負責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浪費、流失和被盜,視情節輕重對負責人給予批評、賠款,并追究責任。
5.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五
為了加強中心財產管理,保障中心財產安全,完整,根據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資產的購置
1、設備(含軟件)的購置采用預算制度,并在學校預算制定前,各科室對將購置的設備,配件和工具等提出書面預算申請,報中心辦公室,并經中心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審核批準;未經批準的購置項目,原則上不能進行采購。
2、資產的購置必須嚴格按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3、由中心辦公室負責申領支票和辦理報銷等事宜。
二,資產的登記及申領
1、資產購置后,必須到中心辦公室辦理資產登記手續。
2、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由中心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的報增手續。
3、辦理資產登記手續后,由科室負責人領取并簽字。
4、涉及公用設備,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員統一管理,各科室根據需要填寫出庫單領取。
三,自查的日常管理
1、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原則上按所屬科室進行管理,科室主管為第一責任人,由主管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
2、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應當對資產的運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的,應及時辦理資產變更手續。
4、資產因工作需要帶出校外的,應填寫相關單據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并交中心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帶出。
四,資產的報修
1、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問題時,及時上報中心辦公室。
2、各科室要對出現的故障或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和解決,并對故障或問題產生的原因,解決辦法及結果進行登記。
3、各科室對出現的故障或問題不能自行解決的報中心主管領導,經中心主管領導同意后,請有關單位進行維修后處理。
4、維修后,由中心辦公室及相關科室進行登記備案。五,資產的核查中心辦公室每學期進行一次資產核對工作,以確保資產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過程中,有關科室負責人應密切配合。
六,資產的報廢凡是報廢的資產,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中心辦公室,按照有關程序批準后,由中心辦公室與有關科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6.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六
一、管理制度目的和范圍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確保公司的流動資產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以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和可持續發展。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公司員工和部門。
二、流動資產的定義和分類
1、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可以轉換成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等。
2、根據資產的特性和用途,流動資產可分為以下三類:
a、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等。
b、應收賬款:指公司向客戶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后尚未收到的款項。
c、存貨: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已完成產品等。
三、流動資產管理職責
1、財務部門負責流動資產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流動資產管理政策和制度。
2、各部門負責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流動資產,并提供相關的流動資產信息。
四、流動資產的采購和入庫管理
1、采購部門負責與供應商洽談采購合同、簽署采購訂單,并確保采購的商品和服務符合合同要求。
2、入庫人員負責對流動資產進行驗收、核對并登記相關信息,確保入庫的物品和數量與采購合同一致。
3、財務部門對入庫的資產進行登記和分類,實施資產編碼管理,并定期盤點和核對賬實。
五、流動資產的使用和管理
1、各部門在使用流動資產時,應根據實際需求和生產計劃合理規劃和安排資產的使用。
2、員工在使用資產時應注意節約使用,保護資產,及時維修和保養,確保資產的正常運轉和延長使用壽命。
3、財務部門對公司的流動資產進行定期檢查和盤點,確保資產的安全和準確性。
六、流動資產的處置
1、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和資產狀況,可以對不再使用的'流動資產進行處置,包括報廢、捐贈、出售等。
2、處置流動資產的決策應經過合規的程序和部門的審批,并記錄處置的相關信息。
七、流動資產管理的監督和評估
1、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對流動資產管理的監督和評估,定期對流動資產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報告。
2、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流動資產管理的評估和審計,以確保流動資產管理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八、風險控制和內控制度
1、公司應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和內控制度,包括流動資產的風險評估和控制措施。
2、公司應加強對資產的保險和安全措施,確保資產的安全和防止財產損失。
九、附則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并由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以上為流動資產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公司員工和部門應嚴格按照該制度進行流動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以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和資產的安全有效利用。
7.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七
(一)資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1.流動資產清查
(1)庫存現金:現金應不定時的由單位領導或財務人員實施清查工作。
(2)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應每月與銀行對賬單進行逐筆核銷,對查明原因的未達賬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不明原因的`長款和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專項報告單位領導或上級財務主管部門。
(3)應收、應付、代管賬款的清查: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凡一年內未能收回與付出的款項應向單位領導匯報。
(4)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領用要有記錄,賬實要相符。
2.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
(二)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8.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八
中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學校資產管理,確保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資產流失,提升教育資源的利用效率。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資產分類與編碼
2.資產購置與驗收
3.資產登記與管理
4.資產使用與維護
5.資產處置與報廢
6.資產盤點與審計
7.責任制度與獎懲機制
內容概述:
1.資產分類與編碼:明確各類固定資產的定義,制定統一的`編碼規則,便于資產識別和追蹤。
2.資產購置與驗收:規定采購流程,包括預算審批、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及到貨驗收,確保資產質量。
3.資產登記與管理:建立資產數據庫,記錄資產信息,實施動態管理,定期更新資產狀態。
4.資產使用與維護:設定資產使用規程,定期進行保養維修,延長資產使用壽命。
5.資產處置與報廢:明確資產報廢標準,規范處置流程,確保資產處置合法合規。
6.資產盤點與審計:定期進行資產盤點,核實資產數量和狀況,配合財務審計,確保賬實相符。
7.責任制度與獎懲機制:明確各部門及個人的資產管理責任,設定激勵和懲罰措施,提高管理效果。
9.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九
為加強幼兒園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保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財產、設施保管、保護制度
1、制定專人管理幼兒園(本部門)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設施設備;貴重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教室內財產實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負責使用管理。
4、財產發現損壞、余缺及丟失等情況,應及時向管理部門報告。
5、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財產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率;管理部門負責做好財產的維修工作。
6、總務室(財產保管員)對園內實施設備進行定期全面的檢查,需要小修的及時修理,不誤使用,需要大修或報廢的另定計劃,交園長批準,上報修理或保廢。
二、物資、財產領用與出借制度
1、教職工因教學或工作需要領用設備、教學具、辦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時,領用人應填寫領用單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2、幼兒園財產原則上不予出借。
3、姐妹園及外單位因特殊情況需借用幼兒園財產、物資的,應憑介紹信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后應立即歸還,到期如不歸還的,出借部門應催促其歸還。物品歸還時應注意清點數量,檢查有無損壞,發現缺數或損壞,應請借方給予賠償。
5、幼兒園教職工借用物品,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出借手續參照上面規定執行,用后立即歸還。發現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幼兒園的貴重物品、設備,私人不準借用。
7、每學期結束時,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確需續借的,辦理好續借手續。
8、教職工調離本單位前,應主動還清借用和某些領用的物品,經有關部門認可后,方可予以辦理調離手續。
三、財產維修保養制度
1、使用部門負責落實本部門財產維修與保養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實施、設備;貴重實施、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
3、教室內財產實行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負責管理。
4、幼兒園購置的貴重物品(投影儀、復印機、電腦、一體機等)必須按相關規定給予保養。
5、使用部門要確保財產的完好率;如本部門設施設備的維修必須由總務部門幫助完成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填好維修申請單,由總務部門按損壞的程度及時維修好。
四、財產報失報廢與賠償制度
財產的報失、報廢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并按下列原則辦理:
1、超過使用年限,確屬不能使用、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固定資產,由財產主管部門報經園長批準后作報廢注銷。
2、由于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損失的固定資產,根據數額大小,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注銷。
3、幼兒園的固定資產,每年年底全面清點一次,如有缺少、損失,要查明原因,屬正常工作情況造成,可由園長批準銷帳;屬于過失人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過失人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于重大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4、報失、報廢應辦理符合規范的手續,由財產使用部門填寫報失報廢單,財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人員鑒定,報園長,方可在帳冊上注銷。
5、如屬違章或玩忽職守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6、賠償者應填寫賠償單,財務室開具賠償收據。
五、基建和大型設備、物品的采購規定
1、幼兒園基建立項、大型設備、物品的采購需經集體討論確定。
2、幼兒園基建項目的圖紙設計必須是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單位。
3、項目的施工要有圖紙,有施工執照,有質量檢驗方可進行;大型設備和物品的采購需填寫申購單,經集體討論和園長審批后方能進行。
4、堅持秉公辦事、質量第一為原則,對工程項目、大型設備和物品進行質量驗收,如有對質量問題,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予以解決后方能完成基建審核或物品的采購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發現問題的,要及時進行集體研究、行家論證予以解決。
6、基建工程完工需經質監部門驗收方可使用。
7、基建經費預決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錢、多辦事
10.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十
第一章校產涵蓋的范圍
第一條校產涵蓋的范圍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教室
2、專用室(含操作室、準備室)
3、辦公室
5、田徑場地(含籃球場、器械場)
6、物品(器具)儲藏室
7、總機房
8、其他公共區域:報告廳、自行車庫、校門、圍墻、操場公廁、照明及消防設備、衛生設施、草坪、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
第二章管理組織系統
第二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為年段長及年段核心小組,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勞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條總務處協助財務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辦公室、實驗儀器室、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
第三章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五條學校添置財產,須先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六條學校基建和較大型維修,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必要時須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基建維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必要時報請鎮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公開招投標。
第七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八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帳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減少浪費。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十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一條班級
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年段長證明),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二條教師寢室財產由其教師本人負責,總務處一般一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四條校長室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五條校產原則上不出借。如確實需要的,應由借物單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條,說明物品、數量、歸還時間等內容。出借人簽名并經校長室批準后,總務處備案方可出借,并由總務處開具出門證。本校教師確因特殊需要向學校借用財產的`,也應辦理相關手續。出借財產由總務處限期收回。歸還時應嚴格驗收,遺失或損壞的,應按賠償制度處理,教學儀器為常用設備,原則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賠償制度
第三款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公共設
第十六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責責任。
第七款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八條未增值校產損壞照價賠償,已增值校產損壞按現價賠償,貶值校產損壞由有關部門或領導估價后賠償。
第十九條無法評估現價的校產,按原價的一倍至三倍進行賠償;有意損壞的,原則上按原價的三倍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在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錢清鎮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二十二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用書面形式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務處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開具由財務處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款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務處。
第六款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務處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教師個人損壞財產而隱瞞實情、謊報或逾期(直至期末檢查)不報的,將在期末崗位獎或月崗位工資中強行扣除賠償,并視情況按教師崗位責任制和月崗中有關條款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八款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九款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繳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十款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出具校產回收證明報校長室,校長室據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六章報廢制度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并被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或修復費用大于使用價值的,低值財產或另星校產應由總務處鑒定,校長室主管領導批準,填《報廢單》,調整財產帳。高價值校產或大宗校產的報廢須經校長批準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報請鎮政府審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所提校產,主要指固定資產即指在多次使用過程中并不改變它自身的實物形態者,不包括高(低)價易耗品、文具紙張、一般低價辦公用品、化學藥品、低檔塑料制品用具、衛生工具、報紙等。
第二十五條在執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績或貢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其他個人,總務處將呈報校長室予以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11.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十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采購、使用、保管和報廢等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條 根據資產的價值和使用年限,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1、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__元以上(含20__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下(不含20__元)的各種用具物品和辦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實物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價值管理,使用部門負責對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設資產管理員崗位,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全面統一管理,按部門建立資產管理臺賬,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分設帳薄進行管理,資產使用部門要同步建立使用臺帳,各部門必須設立一名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資產進行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要定期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條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各部門提出采購要求,報綜合部(資產管理員)審核,綜合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判斷是否同意購置或直接從其它部門調撥并加注意見,如需采購,報相關領導審核批準后,由物資采供部或綜合管理部采購人員采購。
第七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驗收:采購的資產由采供部和綜合管理部依據《物品采購申請表》聯合驗收,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仔細檢查商品質量,對驗收合格的物品填寫《入庫單》,記入庫存;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須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調換,否則不予入庫。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發放:發放固定資產時,須經相關人員和行政副總審批簽字后辦理,領用人必須在《出庫單》中簽字確認。使用過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固定資產遺失、失竊或損壞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發放:發放低值易耗品時,綜合管理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確認是否超標并加注意見,領用人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須分別在《出庫單》中簽字確認。
第十條 辦公資產使用人離職時,須將辦公資產移交或歸還所用辦公資產,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核實、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登記與轉移:綜合管理部負責核查、統計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明確部門使用管理責任。綜合管理部資產管理員應根據《固定資產出庫單》及時登記資產管理臺帳。部門固定資產出現遺失、損毀的應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經總經理辦公會及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更新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固定資產公司內部調撥轉移的,須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轉移通知單》經轉出、轉入部門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轉移。
第十二條 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依據《低耗品出庫單》,分設部門臺帳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固定資產經專業人員確認已無法維修或維修費用超過資產原值時,由使用部門申請報廢,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后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四條 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后報廢。
第十五條 資產的盤點、檢查
1、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資產的自查和盤點,并將清查盤點情況報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負責資產的登記、檢查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門的資產管理情況。
3、每季度末,綜合管理部會同財務部對各部門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并出具書面報告。對各部門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處理。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 資產交接
1、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須保證賬目與實物相符,并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
2、部門負責人新到崗時須對到崗部門固定資產進行確認。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根據物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12. 資產管理制度范本 篇十二
1、對分管范圍及所開展活動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管理負責。
2、按照省局、大隊《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取、管理和使用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經費。
3、按照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經費計劃的要求,確保安全生產項目建設的資金投入,并監督檢查項目施實。
4、參與基本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措)施的.論證、立項、檢查、驗收。
5、加強對各類施工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使用安全性能,按規范定期修理和檢驗,不斷完善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
6、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按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檢測和鑒定。
7、制訂并監督落實設備使用運行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和投產前設備安全運行檢查驗收。
8、按照省局、大隊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的計劃、采購、保管和發放工作。
9、對易燃、易爆、放射性、劇毒物品的安全儲運、保管、發放負責,對管轄內的各類庫房的安全防護負責。
10、參與安全生產綜治檢查;負責組織專項檢查。
11、參與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