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精選17篇)
1. 物業合同 篇一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醛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醛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 ;
2、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2. 物業合同 篇二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3. 物業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
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4. 物業合同 篇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業服務合同》續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業服務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提供物業服務,該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將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業服務合同》續約,續約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二、甲乙雙方原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業服務合同》,除合同期限經本次修改外,其他條款不變,雙方均愿意共同遵守、履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 物業合同 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3.1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4.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協議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4.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五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5.1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余額將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協議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協議所約定的責任后____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5.2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物業合同 篇六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把石景灣花園小區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并根據、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標準,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為使小區物業規范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對花園小區進行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物業管理的范圍:
二、承包管理期限: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四、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費用元/月;此費應在每月月底結清。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工作的實施情況。
2、甲方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監控設施。
3、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小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區上月水電費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征收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及公共維修基金。
3、乙方負責承包期間內業主與業主之間發生的糾紛由乙方協助解決。
4、乙方負責公共環境(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門廳)的衛生清潔。如有居民投訴衛生較差時,乙方應有責任處理此事。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任何公共設施,如須改建公共設施,必須經四方同意。任何個人及集體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別是樓頂搭建,如有違反乙方要負一切責任。
6、乙方負責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安全,并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7、乙方負責小區院內的公共設施、綠化帶、建筑物、公共水電設施管理。
8、乙方負責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乙方承擔小區公用面積的巡邏檢查,確保小區所有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時盤查和監控可疑人員,發現案情要及時報警或上報鎮黨委、政府。
9、乙方負責公共衛生區的環境衛生、垃圾清運。小區內不得焚燒垃圾,禁止院內垃圾存留。負責化糞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0、乙方在管理期內,負責收小區內公共設施維修基金。并動員小區業主自選7—9位業主代表負責監督小區內工作及公共設施維修的開支。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物業管理委托或承包給第三方。
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供水泵房動力馬達檢修確切損壞,及小區內用電變壓器確切損壞,由雙方
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7. 物業合同 篇七
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___號。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小修: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向__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__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_________________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8. 物業合同 篇八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了使小區物業規范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復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衛生。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供暖系統等)的維修與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并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托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 物業合同 篇九
甲方:物業有限公司
乙方:
為規范服務好物業服務項目,甲方在與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基礎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市物業服務實施細則及相關物業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尚東國際》小區的部分物業服務內容承包給乙方進行管理服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
(一)甲方外包物業小區項目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二);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車輛停放管理;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7、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二)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接管驗收服務;
2、便民、代辦和特約服務(含有償);
3、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對小區業主的有關服務。 不含公共綠化的日常養護。
二、服務標準
1、乙方應按照甲方與開發企業達成的物業服務協議內容和標準為基礎,提供不低于**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中的五級物業服務分項標
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見附件四)
2、物業委托代辦特約服務、便民和有償服務、開發公司或業委會提出的其他服務內容達到業主滿意。
3、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三、收費標準
1、收費項目和價格中物業服務費、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車位費等乙方嚴格按照小區經物價部門審核的價格和時間收取,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2、公共能耗費乙方按實收取,獨立建賬并每半年公示一次。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對乙方分包的項目享有質量監督和及時督促整改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的收支享有財務管理和審核的權利;
3、甲方對乙方違反物業服務協議條款享有督促檢查并要求及時整改的權利;
4、甲方對乙方管理的項目的重大事項享有知情和協調處理的權利;
5、甲方享有對乙方服務過程中的`經營成本在收取的物業服務費中分攤的權利;
6、甲方在下列條件下享有收回乙方管理服務分類項目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各類損失和賠償的權利:
⑴乙方服務達不到規定標準且不能及時整改;
⑵對乙方服務過程中因業戶重大投訴或嚴重違反物業規定; ⑶損害公司形象的;
⑷受到物業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二)甲方的義務
1、負有對《尚東國際》小區的接管驗收義務;
2、負有審核提供乙方服務中針對本小區需要的各類服務證明和票據;
3、負有及時審核并發放乙方服務所需的各類成本,但支出扣除甲方規定成本后不得超出;
4、檢查指導乙方的服務質量,受理乙方管理期間的重大投訴;
5、每月提供乙方財務收支報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享有從事上述服務項目的獨立人事管理權,獨立承擔員工薪資、福利待遇和用工風險;
2、從事上述服務項目的服務權利;
3、按照規定標準收取各類費用并支付相關分類管理成本的權利;
4、享有使用物業辦公和經營用房的權利;
5、每月查看財務收支報表的權利;
6、享有開發企業對本項目物業補貼的權利;
7、乙方可采取規勸、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向地方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乙方的義務
1、制訂物業服務方案,建立健全物業服務加架構并落實崗位責任制;
2、協助對小區進行承接查驗,提出整改項目并督促開發企業及時完善;
3、服務所需人員工種和數量需報與甲方審核,一經審核不得無故變更,變更時應報與甲方批準;
4、所有收入必須及時打入甲方規定的帳戶;
5、承擔甲方管理服務中所必須的成本;
6、接受甲方對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并落實整改;
7、獨立承擔分包項目所需服務人員的用工風險、獨立承擔設施設備養護風險和物業養護責任險;
8、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9、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六、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事件、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導致的損害,但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而導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6、因本物業內設備或相關設施本身固有設計、施工及質量瑕疵所導致的相關損失;
7、因業主或第三者的故意或過失行為所造成的,或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服務協議》、《臨時管理規約》和其它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的相關損害;
8、非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業主專有及約定專有部分發生火災、盜竊、刑事案件所導致的損害或損失;
9、乙方書面建議改善自用、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業主未采納所導致的損失;
10、除上述各款外,其它因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七、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違反第四條第6款規定的,其損害賠償不能在物業服務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支取,由其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九、物業的所有收入應單獨由甲方建賬,財務每周報核一次,其中裝修押金和能耗費按實報核,裝修垃圾清運費憑承包人簽字報核定,其收入不得超出支出部分;物業服務中的分類成本按實報核,扣除甲方必要的服務成本后(以總收入的15%計提,年終據實核算)超出收入部分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自甲方與開發企業簽訂好服務協議并進行物業查驗整改后起簽訂承包期為或 年,即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有效。
十二、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2種方式處理:
1、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10. 物業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二零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物業
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烏魯木齊市(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為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潔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建設部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項如下: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于烏魯木齊建筑面積: 平方米面積, 平方米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4.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本物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的協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5.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
6.車輛行駛及停泊;
7.住宅區檔案管理;
8.政策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年 月 日。
第四條 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設單位按房屋總建筑面積的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須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負責向乙方提供經營活動中必要的幫助;甲方在樓宇工程竣工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區域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等);
①負責管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③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辦法》和《業主公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行為進行處理:包括罰款、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義務督促房屋裝飾裝修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及時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協議約定的內容。⑤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小區遺留問題:遺留問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⑥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⑦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根據國務院《物權法》之規定,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訂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②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 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并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③制訂公共設施大、中修的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 施實維修方案;
④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⑤負責測算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市物價 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⑥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等義務。
⑨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⑩在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開發商的業務。
第五條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高層 元。
②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③ 。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動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標準實行
4、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其中包括:房屋主體部分、公共設施、公共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季度交納一次,每次繳納費用時間為當月1—某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計量和收費標準收取業主、物業使用人水、電費用,乙方按約定時間(當月1—某日)交付水廠和供電局,如果因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時繳納水、電費用,產生的滯納金以及造成小區停水、停電由業主自行承擔。
7、當月小區水、電總表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分戶表抄表后產生的差額由甲方審核后,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數額分攤;
8、業主轉讓和出租物業時,必須交清轉讓和出租之前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9、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非機動等車輛管理費歸物業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現金或者轉賬等形式支付前期物業發生的費用,但必須保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到位,包括停車場收費系統、環保設施齊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業管理范圍內空置房面積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須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積的60%支付乙方物業管理費。
12、房屋建筑(主體)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主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體維修基金費用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納上述基金并配合維修。
第六條 特約服務費:
特約服務的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線路等維修、養護產生的費用,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與乙方自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給乙方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的賠償責任;
3、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催繳,逾期不繳納的,從滯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滯納金;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乙方當月用工費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超過違約金,應對超出部分給予賠償。
第八條 補充事項:
1. 修改協議,若無變化,按原合同執行 ;
2. 中水電收費系統必須采用智能充值收費。 ;
3. 統一管理。 ;
4小區的服務正常運行,故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過渡期的必要幫助。(幫助形式根據現場情況,具體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瘟疫、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雙方友好的結清各自費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協商的辦法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市有關主管部門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執行自甲方交鑰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11. 物業合同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系_人企業,為_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乙方系以_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伙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 甲方為了更好的為_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_事業的發展,甲方將_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_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于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 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
2、承包費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220_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3、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6、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應當遵守甲方制訂并公布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7、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 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并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系,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系,或者是甲方的員工,并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托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元;向 支付勞務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12. 物業合同 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告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廣告牌安置之建筑物業主或有權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頂設置廣告牌事宜訂定契約如下:
1.廣告牌設置地點:規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頂前側(靠近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廣告牌須根據本合同所附圖面設計的尺寸設置,其重量及結構須以不影響本建筑物的安全為原則。
2.甲方須支付乙方廣告設置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本合同成立之時,先支付總費用的30%,計_________元整。廣告牌設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廣告牌設置完成日),支付余額_________元整。自第二年始,應于該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該年年設置費的金額。
3.有關廣告牌的設置、維護、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設置部分的原狀恢復等,一切費用與責任悉由甲方負擔。
4.若有下列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廣告牌.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置費;.廣告牌因設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廣告牌設施發生危險時;.甲方一個月內未曾派人對該廣告牌進行管理、維護。
5.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是甲方的義務,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內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直至拆除完畢之日為止。
6.甲方必須保證其有權發布該廣告并已經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
如甲方廣告發布手續不齊或廣告發布違法被有關部門責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還已收的所有費用。
乙方必須保證其有權簽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權簽定合同導致廣告牌無法設置時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一切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7.本合同有效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經典戶外廣告牌合同模板2甲方(客戶方):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媒體方):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營業執照與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下稱廣告法)中有關法律條例和本協議規定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本/此協議系指本協議正文文本和本協議正文文本中明確指向的所有附件。
1.2 戶外廣告/廣告系指戶外廣告媒體、戶外廣告內容、戶外廣告畫面等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組合的統稱。
1.3 戶外廣告媒體/戶外廣告牌/廣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條件的戶外廣告路牌:_______________。
1.4 戶外廣告畫面系指寶麗布噴繪畫面。
1.5 本協議有效期/協議有效期系指根據本協議正文第三條確定的期限。
1.6 不可抗力系指本協議簽字日期后出現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的法定免責事件,而且該等事件是本協議各方所不能預測、無法預防或即使預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條 協議范圍本協議的范圍為有關甲方經營乙方的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事宜,包括戶外廣告的審批手續、戶外廣告媒體的設計和建設、戶外廣告畫面的設計、制作及安裝、戶外廣告的發布、維護和監測以及其他有關事宜。
第三條 協議有效期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在本協議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代理的戶外廣告第一次發布之日起的_______年后終止。
第四條 價款及其支付
4.1 媒體租金為_________(廣告單價為_________/月_________平方米),此費用按雙方約定匯率____,以人民幣支付,即為: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4.2 費用包含:4.2.1 廣告位租金及一切廣告審批發布費;4.2.2 構架制作及維修費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構架掃防銹油);4.2.3 廣告牌照明用進口飛利浦射燈(1000瓦/盞)_________盞及電費;4.2.4 照明所需電費、增容及一切有關電器裝置及維修費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費用);4.2.5 射燈廣告牌每年免費安裝/更換畫面_________次(包括第一次上畫);4.2.6 更換損壞之燈泡及燈具;4.2.7 每年_________次清潔畫面,使廣告牌保持完整清潔,效果美觀發布;4.2.8 于廣告發布后五天內提交完成報告(包括日、夜、遠、近照片);4.2.9 每月於二十號前提交監察報告一次(包括日、夜、遠、近照片);4.2.10 政府稅收及一切有關雜費;4.2.11 乙方負責有關廣告媒體構架之安全性及購買廣告媒體有關保險。
4.3 付款時間表如下:4.3.1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乙方開具媒體租金50%的發票,甲方在收到該發票后14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款項;4.3.2 乙方依設計稿(附件一)將廣告畫面制作、安裝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開具媒體租金40%的發票,甲方在收到該發票后14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款項;4.3.3 合同履行至第十一個月時,乙方開具媒體租金10%的發票,甲方在收到該發票后14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款項;
4.4 由乙方指定甲方匯款的開戶行;
第五條 戶外廣告的報批
5.1 戶外審批手續由乙方辦理;
5.2 甲方應根據需要向乙方交付報批所需文件,并保證文件內容真實、有效,符合報批需要;
5.3 廣告畫面內容應于安裝或更換前交乙方查閱,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關部門批準。
乙方必須于收到甲方廣告畫面內容后兩天內進行報批,并于合理時間內完成報批。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政府當局批準的證明文件。
如因乙方提供無效之證明文件而引致上畫受拖延或禁止,則乙方必須承擔一切因而引起之經濟損失及責任。
甲方有權終止合約及索取賠償;
5.4 甲方擁有隨時提出更換畫面的權利,惟甲方必須將畫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關部門審批。
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獲準更換畫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釋及證明文件,則甲方有權終止合約,終止合約一事將在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三個月后生效。
第六條 構架制作
6.1 在簽訂臨時廣告合約后,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程要求及標準之媒體構架圖,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動工制作構架。
結構圖必須清楚標示廣告媒體基礎之要求、物料類型尺寸及焊接或連接點之標準及要求;并須將廣告媒體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結構圖及特殊情況詳細列明。
6.2 工程設計圖完成并經國家認可設計單位審核后,乙方應負責提交該設計圖與有關政府單位、業主、原廣告代理及該物業工程設計負責部門,并促使于兩星期內全部通過,如有時間上之延誤,則甲方有權不繳付所延誤時間之所有租金。
6.3 乙方必須于起租日期前兩星期完成構架制作,以便進行安裝畫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誤之時間,將會順延起租日期。
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約,并可向乙方索取賠償因工程延誤及解除合約所導致的經濟損失。
此外,甲方有優先權于解除合約后六個月內與乙方以相同條款租用本合約所指定的廣告媒體位置。
第七條 戶外廣告畫面的設計、制作和安裝細則
7.1 設計7.1.1 乙方按照甲方的創意進行設計;7.1.2 畫面尺寸: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面=_________平方米;7.1.3 該路牌的材料為:整體廣告架結構為鋼架結構,設計抗風能力為九級;畫面為_________布,電腦噴繪精度_________,50米距離效果清晰,設計保質期1年,不褪色、不破損;7.1.4 該路牌的設計及效果圖見附件;7.1.5 該路牌廣告為電腦噴繪加射燈;白天展示為電腦噴繪,夜晚為電腦噴繪外加照明(射燈);
7.2 制作7.2.1 乙方可自行按設計要求進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進行制作;7.2.2 在合同期內乙方每年負責提供免費制作畫面一次。
7.3 驗收與發布7.3.1 乙方在廣告牌制作完畢后向甲方發出驗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驗收通知之日起15日內,對已制作完成的廣告牌進行驗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驗收通知之日起15日內完成驗收,則視同驗收合格。7.3.2 照明時間: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戶外廣告的發布
8.1 廣告發布是指此戶外廣告按本協議約定的正常發布,即廣告牌符合本協議第其七條中的規定,即為廣告正常發布。
合約期內,乙方需保證甲方租用之廣告媒體在每天指定亮燈時間內準時獲得供電及亮燈。
如有不亮燈或亮燈不足情況,則乙方需按沒有亮燈或亮燈不足的總天數全數在廣告發布期滿后免費補還或在下一期媒體費中按比例扣除受影響租期之租金。
如甲方選擇在合約期滿后免費補還受影響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應之安排,乙方必須于合約期滿后立即將受影響租期內之租金按比例退還甲方或客戶。
8.2 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內(簽署當日前已豎立之廣告媒體除外)不得承接建設于甲方廣告媒體同一地點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圍內位置的任何廣告。
又或有其他物體或建筑物于廣告正前方長期豎立阻擋該廣告任何部份,則甲方有權提早終止合約,終止合約一事將在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
乙方并必須于合約終止后立即按比例退還已付而未發布之媒體費予甲方或客戶。
此外,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賠償畫面制作費用。
8.3 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廣告媒體的位置,若于合約期內,乙方擅自改動廣告媒體位置,甲方有權提早終止合約,終止合約一事將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
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還已付而未發布之媒體費予甲方或客戶。
8.4 甲方擁有在合同期內每年更換廣告畫之權利,畫面由甲方提供,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須預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關部門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
如每年安裝廣告畫面次數多于_________次,甲方同意乙方將收取合理安裝費用。
8.5 廣告媒體構架或廣告畫,如有任何損壞或要求修改等,乙方應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約期內,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擋甲方廣告的任何部份。
8.6 廣告有效發布時間為_________年,自廣告發布驗收合格后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至_________年后結束。
第九條 戶外廣告的維護
9.1 乙方負責對廣告牌進行日常維護,以確保廣告媒體的完好和廣告的正常發布。
9.2 若遇廣告不能正常發布,乙方應在48小時內排除障礙,并將修復情況通報甲方。
發生故障及進行維修的天數,應在發布期中順延。
但是屬于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第十條 廣告的監測
10.1 甲方有權監測廣告發布情況。
10.2 乙方應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上個月廣告每日發布情況的報告,報告應附有廣告正常發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張,若發生過不正常發布的情形,應加上不正常發布的照片。
第十一條 協議完整性
11.1 本協議正文及其明確指向的附件構成雙方關于本協議合作主題的完整的意思表達。
11.2 前款規定并不妨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在本協議框架和原則上就細節問題簽訂進一步的細則。
11.3 在此之前雙方之間發生的所有有關本次合作的口頭的和書面的表述均不再有效。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和續展
12.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通過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的方式對本協議作補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終止本協議。
12.2 如果由于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變化,本協議某一或若干條款在成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的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均不因此受任何影響或減損,如果發生上述情形,雙方將盡最大努力,簽訂合法有效的確認書或附件以實現原協議該條款的目標。
12.3 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的權利;甲方欲行使此優先權,須在本協議終止之日3個月前向乙方書面提出。
第十三條 發布中斷
13.1 如廣告媒體因中國法律更改而拆除,乙方應從該日起按比例歸還甲方或客戶已付而未發布之廣告媒體租金。
13.2 廣告媒體除因中國法律更改外,若因任何其它外來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證明文件)、壓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暫停發布,乙方需從該日起按比例歸還甲方或客戶已付而未發布之廣告媒體租金。
13.3 倘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須暫時停止展出廣告媒體(例如:廣告媒體所處建筑物或道路的任何部份須進行維修或因國家任何活動或任何其他原因需暫時搬走或遮蓋廣告媒體).乙方必須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將有關之證明文件于廣告暫停發布之日起三天內送呈甲方。此外,乙方須延長合約期限以賠償廣告媒體展出受到妨礙的時間,而甲方無須為延期繳交費用。
乙方并須于事發后三天內通知甲方有關廣告媒體於何時停止展出及將在何時恢復展出。又若乙方未能在合約期滿后延長發布期以補還受影響之租期,乙方必須立即將受影響租期內的租金按比例退還甲方或客戶。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若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時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承擔違約責任。
14.2 雙方當事人若欲根據前款免責,乙方必須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十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的證明。
14.3 若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在知情后立即協商以尋找公平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案,并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來減輕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14.4 若因不可抗力導致廣告不能繼續發布,或不能發布時間延續至1個月以上,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將甲方預付的費用按發布時間的比例退回甲方,計算方法為:未發布期間廣告發布費用=未發布天數×媒體租金÷365。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 乙方下列行為構成嚴重違約:15.1.1 乙方在鑒于條款中關于戶外廣告媒體的權屬、乙方的資格和能力的陳述151.2 乙方未按約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造成廣告不能發布或逾期發達一個月以上的;
15.2 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15.3 若甲方根據本條規定選擇終止協議,乙方應該根據該廣告牌廣告發布期間的有效期剩余時間,按比例地退還甲方為此支付的費用(計算方法為:未發布期間廣告發布費用=未發布天數×媒體租金÷365)以及該筆費用的利息;
15.4 本條所稱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甲方可以預期得到但由于乙方違約而沒有得到的合理利潤。
每年的此種利潤不得低于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前實現的平均年利潤額,若有此種數據可供參照的話。
15.5 甲方下列行為構成嚴重違約:甲方未按約履行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義務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
15.6 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15.7 由于一方違約而使對方負有義務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它支出,應由違約方代為支付。
15.8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規定的情況下違約,無論是否造成對方損失,均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如該違約金所造成的損失不足以補充損失方的損失,受損一方有權向對方追索賠償金。
15.9 在出現違約情況時,盡管有違約責任之承擔,雙方仍應本著相互諒解的態度進行友好協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16.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16.2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如果在協商開始后十四日內爭議不能以這種方式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仲裁。
16.3 仲裁應按下列規定進行:16.3.1 如果當時雙方書面同意,則由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仲裁。16.3.2 如果雙方不同意按上述規定進行仲裁,則甲、乙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當地仲裁法院按其調解和仲裁規則最終裁決。
16.4 仲裁裁決應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如果敗訴方多於一方,敗訴方應按比例負擔)或由仲裁團另行確定。
仲裁員的任何裁決由對敗訴方行使司法權或對敗訴方資產所在地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其他
17.1 乙方同意廣告媒體發布之內容的全部版權及任何其他權利(包括廣告媒體上發布的商品、品牌名稱、商標和由甲方提供與廣告媒體發布一切有關的資料),無論何時均是(并將永遠是)甲方(或有關知識產權授權人)的獨家專有財產,乙方不得獲取該財產的任何權利或權益。
17.2 本合約無論出于任何原因而終止,乙方需自行承擔費用將廣告畫面拆除,其他保密材料及其所有副本歸還給甲方。
17.3 在合約期滿或提早終止時,乙方須自行承擔費用于十四(14)天內拆卸移走廣告畫面,而甲方無須再承擔本合約期滿后之任何媒體費用。
17.4 本合約對本合約雙方及其代名人或受讓人均有約束力,并對雙方不時可能指定的各代理人有約束力。
17.5 不論本協議有任何相反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對本協議違約以致不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協議,違約引起的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17.6 未經其他方事先書面同意和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準,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份地轉讓本協議。
17.7 所有退還甲方或客戶的退款,需以本合約內第二條所定的貨幣支付。
17.8 通知: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均應以電傳發出,并以電話知會對方和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往或寄往適當的地址。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或通訊,如用航空寄出,郵截日期後的十二(12)日應視收件日期;如用電報或圖文傳真發出,電報或傳真發出后的兩(2)個工作日應視為收件日期。
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下列適當地址,直到向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 物業合同 篇十三
委托居間中介代理出售物業合同
編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托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 一 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
使用年限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類型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住宅 辦公 商住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衛
建筑面積
總層數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
電器:
家具:
其它:
第 二 條: 出售條件
委托售價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 ( rmb usd) 現金 支票 匯款 其它(請注明):
第 三 條: 乙方義務
1. 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托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 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咨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 四 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后,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后果。
2. 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 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托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于乙方。
第 五 條:服務報酬
1. 傭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 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 六 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后即時生效。
第 七 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14. 物業合同 篇十四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 話: 傳真: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 話: 傳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南寧市物業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 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龍光?玖譽湖(二期)項目雅湖組 團小區(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 恪守。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 物業名稱:龍光?玖譽湖(二期)項目雅湖組團(以下簡稱本物業)
2. 本物業位置:
四 至:北至慶林路、南至規劃路
西至規劃路、東至延慶路
3. 占地面積: 平方米
4.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5. 車位數量: 個(其中地上車位 個,地下車位 個)
6. 物業類型:混合式住宅
上述指標,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對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后的備案數據為準。 如相關指標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履行。
第二條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 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 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三條 本物業的交付時間為甲方在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時間,暫定為: 年 月。甲方若需變更交付時間,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一條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 內外墻體和基礎等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第二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室外 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用水設施、共用照明、天線、加壓水 泵房、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中央監控設備、配電系統、建筑物防雷設施、
信報箱。
第三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 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四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 育娛樂場所。
第五條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六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
收集、清運(建筑垃圾、裝修垃圾的清運按政府有關規定另行疏一清運,統一收
費)。
第七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但不含車輛及車上財產的保險和保管 責任)。
第八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但不舍業主、使 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第九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檔案、資料,包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資料、業主 及物業使用人檔案資料等。
第十一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提出 委托時,乙方可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二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 規約\)的行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 求恢復原狀、要求賠償損失;對無故不交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有 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予以 解決。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物業服務費、公攤水電費、電 梯電費、車位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受有關部門委托負責向業主或物業使 用人收取政府規定的各項代收代付費用。
第十四條 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以上委托管理事項,均指本物業范圍內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服務期限:
1、 本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 員會與業主大會決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 本物業交付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甲方限定的交付期限屆 滿之日起至本物業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 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該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承擔。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絡和協 調依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事務。
第二條 在本物業正式銷售前,負責協同乙方制定、龍光?玖譽湖(二期) 項目雅湖組團小區臨時管理規約》;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龍 光?玖譽湖(二期)項目雅湖組團小區臨時管理規約》應得到購房人的書面確認;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包含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第三條審定乙方擬定的與甲方或業主有重大關聯的本物業管理文件。
第四條在不妨礙乙方正常牧業管理的情形下,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灼業管理 服務過程。
第五條審定乙方提出的本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費用收支計劃及基金使 用計劃等。
第六條有權聘請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牧業服務費及專項維修資 金等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七條 本物業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保修責任期 內,如發生保修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屬實后,由甲方協助返修;甲方 應修但未能及時返修的,可委托乙方維修,由此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交付乙方管理的本物業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甲方在交付乙方管理前與乙方辦理承接驗收手續,并接受乙方對本物業公用部 位、公用設備設施的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
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 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 本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及使用說明文件。
4.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按照本物業原有規劃設計及乙方提供的本物業整體標識設計配備 方案,對本物業各類設施、設備、房號、樓層號、棟號、消防疏散圖、本物業總 平面圖、宣傳欄、公告、公約欄、會所、娛樂等公共場所、地下停車場及首層電 梯廳內外的各類標識警示牌、指示牌和告示牌等在審定后進行制作和安裝。
第十條 在本物業內設置安防監控系統、住戶對講系統等技防設施,應統一 設置在一個值班室,以利于本物業的治安管理。
第十一條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并在銷售房 屋時告知業主本物業的各項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有權向社會各界宣布甲、乙雙方合作之事實。
第十三條 甲方承擔本物業開辦費及前期介入費。
第十四條依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使用要求并適應本物業檔
次的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產權屬本物業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 享有無償使用枳。
第十五條協助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經 營活動。
第十六條 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第十八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配備項目聯絡專人,便于與甲方溝通聯
系。
第二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 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第三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且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方面制訂專項規章制度,并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告知 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要及時掌握本物業工程進展情況,并向甲方提 供物業管理咨詢服務。具體計劃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 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六條 乙方須于本物業交付前60天內組建本物業管理處,配備主要物業 管理人員,本物業管理處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業主所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統 一委托乙方經營。
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提供有償經營管理服務(包 括但不限于業主共有的車位、外墻及電梯轎廂、道路和綠地,通道、樓梯、大堂 等,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服務 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和調整。公共區域經營收益30%用于乙方 管理成本,70。。納入小區服務資金,用于彌補小區物業服務費用。
第八條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收支計劃及管理計劃,經甲方審定后由乙方
實施。
第九條有權依法制訂本物業管理文件,與甲方或業主有重大關聯的文件報
甲方備案并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公告后實施。 第十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標準,
如需變動需按程序向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 案并組織實施,其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列支。
第十二條 在經營管理場所或收費地點醒目的位置,向業主公布有關物業服
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辦法等內容。
第十三條建立完善的本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登記情
況。
第十四條 開展健康向上的社區文化活動,提供便民服務項目。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本 合同和本物業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負責制定本物業房屋裝修管理辦法,報甲方審定后向業主公示;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之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合同,并負責監 督落實;發現業主違規裝修的,應及時予以制止并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同時報告 甲方。
第十七條在本物業交付后,對進入本物業提供經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實行 統一管理。
第十八條有權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服務并支付費用,但不 得將本物業整體轉讓或委托給其他個人或單位進行管理,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 包給任何個人或單位。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有效處理;如屬甲方 責任的,應及時反饋給甲方并協助處理。
第二十條 在本物業內有損甲方信譽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助甲 方妥善處理。
第二"一條本合同終止后,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 資料,并詳細列明清單,簽署書面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管理、監督、指導, 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釆用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建筑 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公共水電及電梯電費分攤另計),具體標準如下:
【住 宅】每月每平方米2. 50元:
【商業】每月每平方米5. 00元。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 乙方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員工生 活用房租金等。
2. 的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預裝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外墻清洗(合同期限內不少于一次)、小區消殺費用。
6.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7. 乙方的辦公費用(含電話通訊費、網絡使用費、有線電視費等)。
8. 社區文化活動費用(文化活動室管理成本和淮護費用、節日裝飾費等)。
9. 乙方固定資產折舊。
10.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1. 法定稅費。
12. 乙方的利潤及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
(三) 本啊業的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日為自商品房入伙通知書載明的入伙之 日起開始計收。若業主提前收樓,則從實際收樓之日計收。若業主因其自身原因 未能在交付期限內辦理相關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也自入伙通知書載明的入伙 之日起計收;
(四) 改變原設計功能的物業,按改變后的實際使用功能類別的物業服務費 標準收取;
(五) 本物業服務費每月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每月5日前繳納當 月的物業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乙方有權要求業主補交,且業主要從逾期之日 起按逾期交款額每天千分之一的標準繳交違約金;
(六) 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 承租人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交納,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 責任;
(七)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為促銷樓盤而對業主承諾免收的物業服務費 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風險由乙方享有或承擔。如遇政府政策調整, 則甲、乙雙方協商,技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九) 車場收費標準(業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
業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狗業服務費60元/個/月o
車位使用人應從簽收車位之日或視為車位交付使用之日起繳交費用,費用按 丑交納,當月費用繳交時間為當月5日前。車位使用人不按約定標準和時間交納 上述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車位使用人限期補交并暫停車位使用人使用停車卡, 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追繳違約金。
(十)非機動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 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以上收費標準全額交納。
第二條 乙方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 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反其它特約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三條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其它服務項目的收費原則:
(一) 屬于市場價調節價的按照市場調節價或低于市場價的價格收取;
(二) 屬于政府指導價的按照政府指導價執行。 上述價格乙方均應當明示于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四條 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 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 維修資金根據政府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收取,屬于所交納的業主所有,專 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 挪作他用。
二、 乙方按照;'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反相關流程使用物業專 項維修資金。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義務,直接導致乙方無法完成管理 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岑?限內整改,整改仍不能達到目標的,乙方有 權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和名,喜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義務,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 達到相應的管理目標或無法達到物業管理質量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 定期限內整改,整改仍不能達到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和 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直接經濟補償。
第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及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以外,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終止本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造成守約方經濟和名譽 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給予經濟補償。
第四條 甲方房屋建筑和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 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 鑒定結論為準)。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一條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方式簽訂修改或補充 協議,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 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LOGAN
龍光服務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灼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循本合同當定的各項內容。
第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 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到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軟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 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十五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政
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藐。(正文完)
甲方:南至市蠢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簽署 蓋章: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附件一:規劃總平圖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類型幢數數量建筑面積(平方米)
住宅 套
商業
地下停車位 個
物業管理用房
社區管理用房
合計
備注:實際面積以測匯報告為準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 綠地
2、 道路
3、 化糞池
4、 污水井
5、 雨水井
6、 門禁系統
7、 安防監控系統
8、 垃圾中轉站0個
9、 加壓水泵15個
10、 水箱2個
11、 電梯20部
12、 發電機1臺
13、 消防設施
14、 公共照明設施
15、 避雷設施
16、 共用天線
17、 機動車庫
18、 露天(生態)停車場
19、 非機動車庫
20、 停車場管理系統
21、 物業管理用房415. 25平方米
LOGAN
彷光販務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房屋外觀定期丞查;
2、 根據房屋使用年限,編制年度維修計劃。
二、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建立設備房巡查制度和設備管理臺帳;
2、 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市政突發停水停電及設備突然故障除外)
3、 電梯困人:15分鐘到達現場處理;
4、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檢測:2次/年,檢測結果合格;
5、 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1、 服務時間:每天7: 30— 19 :00;
2、 樓道清潔:清掃 1次/天,拖洗 1次/天;公共場所、綠地、道 路:清掃 次/天;溝渠池井、標識牌、信報箱:清潔 _ 次/周;垃圾清 運:J _次/天;公共雨、污水管道疏通:一次/'年;
3、 消殺:蚊蟲消殺4次/月(夏),_2__次/月(冬);
4、 雨雪天氣后及時清掃積水積雪。
四、 公共喙化的養護和管理
1、 防治病蟲害;
2、 喬木修剪:1次.'年:草坪修剪:4次/年;灌木修剪:4次 年。
五、 車輛停放管理
1、 經營性停車場有合法手續,有交通標識和進出憑據;
2、 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對亂停放車輛進行提醒;
3、 經營性停車場有巡視,發現問題按照車主留下的聯系方式盡快與車主取 得聯系。
六、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安全管理部門建立21小時值班制度;
2、 對火災等突發事件有相應預案;
3、 定期開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傳,消防演習:2次/年。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業主在辦理裝飾裝修時,告知其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2、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現隼及時勸告、阻止、報告 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建立物業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2、 檔案資料有專人管理,借閱有記錄。
九、其他服務
1、 報修服務時間:24小時,急修: 15分鐘到達或按約定時間到認:
2、 向業主公布緊急聯系電話、日常服務電話和公司投訴電話。;
3、社區文化活動:每季度開展一次。
臨時管理規約
目的:
為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中的合法權益,促進管理、維 護、養護、合理使用建筑區劃內物業共有部分和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公共 秩序等活動能正常持續進行,建立全體業主必須遵守的共同行為準則,建設管理 有序、整潔美觀、服務規范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新型社區,根據有關法 律法規及結合本物業項目實際,制訂本臨時管理規約。
本臨時管理規約(以下簡稱“本規約”)是開發建設單位在預售商品房之前, 為明確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權利義務而制訂,并作為開發建設單位與業主物業買 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由物業買受人簽字確認。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物業名稱:龍光?玖譽湖(二期)項目雅湖組團 ;
建筑區劃物業座落: 南寧市良慶區良慶大道9號;
建筑區劃所屬物業類型:混合式住宅。
第二條物業管理模式
本物業區域內,在業主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由開發建設單位依法通過 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物業共有部分進行 管理、維修、養護,并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的物業管理模式。
第三條物業共有部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規約及物業買賣合同約定,業主享有以下共有 部分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建筑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該幢建筑物的業主共有的門 廳、戶外墻面、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 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等部位以 及該幢建筑物的業主共用的室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 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等設 第1頁,共15頁
二、由建筑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 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 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共有部分的管理及經營
一、 屬于全體業主或相關業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單位、個人侵占、處分 或者改作他用;
二、 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理由不履行 義務;
三、 全體業主一致同意在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設立前,統一委托物業服務 企業對物業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提供有償經營管理 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業主共有的車位、外墻及電梯轎廂、道路和綠地,通道、樓 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 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自行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和調整。公共區域經營收益 30%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納入小區服務資金,用于彌補小區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部分
在本建筑區劃內,根據物業買賣合同,以下部分屬開發建設單位所有,開發 建設單位享有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1. 地下停車場(庫)、地面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庫);
2. 未出售的其他住宅、經營性用房;
3. 其他未計入銷售公攤面積的房屋如會所、商務中心、教育用房等;
4. 其他未計入銷售公攤面積的部分如泳池、運動場等。
第六條業主的權利與義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依照M國務院《物業管理 條例》、地方政府關于物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 規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一、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 依法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接受物業服界企業提供的服務。
2. 參與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活動。
3. 監督前期牧業服務企業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4. 對本物業區域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和管理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枳。
5. 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公共秩序和環 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6. 對本物業區域內影響業主共同利益、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進行投訴。
7. 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提出補充、修改規約的建議。
8. 開發建設單位對于未售出的物業,享有業主的權利。
9. 法律、法規規定的業主的其他權利。
二、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1. 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時間,按其專有建筑面積向物業服務企業交 納物業服務費用。
2. 按規定交存專項維修資金。
3. 遵守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 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4. 配合物業服務活動。
5. 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系,互 助友愛,和睦相處。
6. 出租、轉讓牧業時,告知承租人、買受人遵守本規約。
7. 開發建設單位對于未售出的物業,履行業主的義務。
三、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應當遵守的公共環境管理的行為:
1. 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綠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 不得擅自改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途;不得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共用 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3. 不得損壞路燈、消防設備、水泵、電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欄)等共 用設施設備。
4. 不得制造超標準噪聲,破壞公眾安寧;不得聚眾喧鬧。
5. 不得亂堆放雜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6. 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煙塵污染環境。
7. 不得違反房屋的規劃設計要求,改變建筑灼的用途。
8.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并提前告知初業服務企業,按當 地政府規定辦理注冊、免疫等手續。
9. 不得有影響市容的亂搭、亂貼、亂掛、亂寫、亂畫等。
10. 遵守市容及環境衛生保潔規定,自覺將家居雜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場 地,不得亂拋垃圾、雜物,嚴禁從門窗、陽臺向外拋擲垃圾和雜物。
四、 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應當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為:
1. 不得利用房屋窩藏犯罪人員和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對違 法犯罪人員和行為應及時舉報。
2. 如有親戚等外來人員居住(1個月以上),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物業服 務企業申報。
3. 業主出租房屋,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協助 物業服務企業通知承租人履行非業主使用人的義務。
4. 愛護各種防火設施設備,遵守防火各項規定,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通知 物業服務企業處理。
5. 樓層防火門應保持關閉狀態,不可私自加鎖或長期打開。
6. 管理好電爐、燃氣用具,使用電爐、燃氣爐時請勿外出。
五、 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應當遵守的交通管理行為:
1. 不得隨意停放車輛,車輛應當停放在停車場或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停放點 保管。
2. 嚴禁鳴喇叭,車輛停放時應當及時關閉發動機。
3. 除救護車、公安消防車、清潔車、工程搶險車等特殊車輛外,其他機動車 進入本物業區域,應當嚴格遵守本物業區域的交通管理規則。
六、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安裝空調、裝飾裝修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
1. 應當將空調機外機安裝在建筑設計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裝牢固,防止跌落。 發現有不牢固的情況,應當及時加固。
2. 空調機》凝水應當接入統一管道,不得隨處滴漏。
3. 空調機外機發出超標噪音的,應當停止使用,經排除故障或更換后再使用。
4. 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應當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 柱、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5. 業主如需安裝空調和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應在事前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告知業主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業主裝飾裝修時違反禁止行為 和注意事項的,自行承擔責任。
第七條業主大會
一、 業主大會的設立
當本建筑區劃內交付的專有部分建筑面積達到建筑物總面積50%以上,或者 首次交付專有部分之日起已滿兩年,依法在項目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 處指導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設立一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大會的 執行機構 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由本建筑區劃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 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籌備組的組成、首屆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委 員候選人的產生辦法等,均按《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政府關于物業管理的相關 規定執行。
二、 業主大會通過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業主大 會、業主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委員會工作 規則履職。
三、 業主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應當遵守并服從業 主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
四、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業主可以向物業所 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投訴、舉報,由 受理單位依法處理;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 侵害的業主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五、 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 組成與任期、工作經費、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項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依法作出約定。
前期物業服務中,業主拒付物業服務費用、不繳存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 資金的,不享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解聘
一、 各業主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依法采取招投標方式,并由業主大會 授權其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實施招標活動的相關事宜。
二、 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應當按照本建筑區劃業主大會議事規 則的約定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選聘方式、具體實施者、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 容等進行表決。
三、 業主大會依法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 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同意。
四、 業主大會與其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有業主 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在場簽名并加蓋業主大會印章。
五、 因物業服務企業突然撤離等原因,業主大會無法及時另聘新物業服務企 業的,在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之前,業主大會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指定物業服務企業臨時代管;臨 時代管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按照臨時代管前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 用標準執行,并由全體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擔。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交納、監督
一、 業主自當有部分交付之日起至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 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每月i日前足額交納當月 物業服務費用。
二、 業主與使用人約定由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對使用人的交納 義務向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三、 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 其他專項服務、特約服務的,其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或其 他管理人應當將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服務標準進行公布。
第十條水、電、氣等費用的交納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 本建筑區劃內,業主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相關供用合同的約定向供水、 供電、供氣、通訊網絡、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有關費用。
二、 業主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足額交納水、電、氣、通訊網絡、環衛等費用, 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上述費用。業主拖欠、拒交上述費用的,應按本規 約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或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或委托物業服務 企業釆取行動停止服務。
三、 水、電、氣、通訊網絡、環衛等設施的維修責任,由業主、專業單位控 照相關規定承擔;前款設施屬于業主專有的,由業主承擔維修費用;屬于業主共 同所有的,由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擔 維修費用。
四、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代表業主,及時與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網絡、環 衛等專業單位建立供用合同關系,并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結算表戶名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相鄰關系
各業主同意,在物業使用和維護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本規約 約定及業主共同決定,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效能發揮、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 的原則,正確處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以及設施設備維修、房屋裝飾 裝修、環境衛生維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第十二條物業的使用
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本建筑區 劃《房屋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物業:
一、 按照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專有部 分,不得擅自改變物業專有部分使用性質;嚴禁將住宅改變為餐飲、娛樂、辦公、 倉儲等經營性用房;
二、 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遵守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地 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開工前,將裝修方案報送物業服務企業,并取得其同 意,并與其簽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從事 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動配合物業服務企業依 據有關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三、 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施工 期間應釆取有炊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 的影響,晩間18: 00時至次日上午8: 3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
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四、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有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 的,應及時恢怠原狀,造成相鄰業主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 應與啊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預防及冷凝水的處理。
六、 合理使用水、電、氣、通訊網絡、環衛等共有設施設備,不擅自拆改相 關管線、設備;
七、 使用電梯,應遵守本建筑區劃內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八、 停放車輛,應遵守本建筑區劃內車輛停放有關規定;
九、 陽臺封閉,應遵守本建筑區劃內本規約和其他相關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十、法律、法規政策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使用物業的禁止行為
業主、使用人在使用物業中,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外,不得從 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損壞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 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 等部位設施的顔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 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三、 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走廊、屋面、平臺、道路、綠地、物業服務用 房、自行車房(棚)以及屬于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等共有部分;
四、 損壞或擅自拆除、截斷、改變、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 排污、消防等共有設施設備;
五、 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私設攤點;
六、 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七、 違反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含有放射性物質或超負重等物品和排 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及敞放、敞養家禽、 寵物,影響公共環境、破壞彖地等;
八、 踐踏、占用綠化地,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
九、 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設立廣告牌
等; ..
十、隨意停放車輛,鳴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十一、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墻上安裝遮陽光簾、遮蓬、花架等其他結構,不 按指定位置安裝空調仆機且不進行滴水處理;
十二、使用電梯時超載、運載粗重物品,在轎廂內吸煙、張貼、涂畫或損傷 內壁;
十三、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約禁止業主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物業的維修養護
業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規定維修養護物業:
一、 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不侵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二、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應事先告知 相關業主(緊急情況除外),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配合;相關業主阻撓維修養護 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應負責維修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須向物 業服務企業提出申請,經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 損失的應當賠償;
四、 物業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即將或者已經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 責任人應當及時應急維修;責任人不履行或者無法履行應急維修義務,且需進入 物業專有部位應急維修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在通知公安機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代 表到場見證下實施應急維修,維修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五、 當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有部分維修養護時,相關業主應予以配合;有 造成本物業共有部分或其他業主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由造成損壞的責任 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 本建筑區劃內物業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非使用不當 的質量問題或使用功能障礙,由建設單位負責解決;
七、 建設單位拒絕維修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及維 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物業保修金
建設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可以按照《房屋質量保證書》等相關規定 提出申請,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后,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居民 委員會組織維修,其費用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一、 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規定交存、使用、續籌和管理本建筑區劃內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專項維修資金。
二、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項目提出 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提前向業主大會提出維修計劃和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并經建 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列支范圍的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 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三、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工程進展以及資金 劃撥等情況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
四、 業主分戶賬面牧業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 續交。相關業主續交后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得少于其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 金數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委員會擬訂,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后, 由業主委員會具體實施。未成立業主大會續交維修資金的,由業主按照首期物業 專項維修資金標準補足。
五、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 余情況并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 同時轉讓。原業主未交存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 移登記前協商足額交存。
六、 業主共同決定上述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方案時, 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 的業主同意,并由業主大會專項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物業維修、更新、改造的實施
物業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業服務企業直 接組織實施,費用按相關規定列支:
一、 屬相關規定的急修項目;
二、 物業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
三、 經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的危險房屋;
四、 出現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必須維修房屋的情形;
五、 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皿元以下。
除上述情形外,需對物業共有部分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時,,應經相關業 主共同同意后,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費用按規定列支。
第十八條物業轉讓、出租的相關事項
一、 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專有部分時,須將本規約作為物業專有部分轉讓 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專有部分后,當事人應當于物 業專有部分買賣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物業專有部分轉讓或 者出租情況和通訊方式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二、 房屋出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及物 業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無論出租或轉租的,業主均應承擔相 應的責任。
三、 房屋出租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和人均承租面積標準;不得 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和布局,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轉租,或 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轉租。
四、 對違反本規約出租或轉租的,物業服務企業可書面責成業主、使用人立 即終止租賃行為。
五、 業主轉讓物業專有部分,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結清物業服務費用、物業 服務資金、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 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十九條業主提交通訊聯系方式的義務
業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提供聯系地址、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違反物業使用禁止行為的處置
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過程中,有違反本規約物業使用禁止行為的,其他 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有關部門依法查 處;受侵害的相關業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相關工作的配合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社區居民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本建筑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犬只 管理等工作;對于相關部門進入本建筑區劃內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業主、物 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阻撓。
第二十二條未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責任
業主未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啊業服務企業應當督促其限期交付,業 主應按欠付金額每天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業主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 務企業可以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交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 房門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選擇以下第二、三條款方式解決:
一、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二、 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釆取讓為合適的行動催收。
第二十三條授予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
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服務中,授予物業服務企業以下權利:
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規約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制訂必要的規章制度, 并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二、 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方式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行為;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 或其他管理人制止后,業主、物業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企業有權釆取下 列措施予以制止:
1. 禁止施工人員、施工工具、裝修材料等進入本建筑區劃;
2. 采取必要措施限制業主、使用人使用共有設施設備;
第二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的變更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發生下列情形式之一的,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或建設單位 作為招標人依法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一、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 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致使不能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 的;
二、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解除合同;
三、 物業服務企業因解散、破產等原因無法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
四、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或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依法 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情形。
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依法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根據本建筑區劃規 模、實施物業服務的客觀需要等擬訂選聘物業企業的方案;擬定選聘方案,應事 先吸取業主意見和建議;選聘方案確定后應在建筑區劃內公告;
因物業服務企業突然撤離等原因,建設單位或全體業主無法及時另聘新物業 服務企業的,在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業主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指定物業服務企業 臨時代管;臨時代管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按臨時代管前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 定的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執行,并由全體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 例分擔。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約的責任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規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物業服務企業有 權要求其改正;業主、物業使用人拒不改正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并在本建筑區 劃內公布該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姓名及違約事實。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七條糾紛的處理與相關民事訴訟
業主之間因本規約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由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 (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物業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規約的制訂與生效
一、 本規約的制訂:
本規約由開發建設單位制訂,開發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向物業買受人明示, 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二、 本規約的生效:
物業買受人在與開發窪設單位簽訂物業房屋預售買賣合同時,一并簽署本規 約,承諾遵守本規約。本規約自建筑區劃內的首套物業銷售之日起生效,至業主 大會會議依法召開并表決通過新的《管理規約'''后終止。
第二十九條規約的效力
本規約對本建筑區劃內的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具有約束力。物業的所有人 發生變更時,規約的読力及于物業的繼受人。
第三十條規約備案
制訂和修改的臨時管理規約,按規定報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 備案。
第三十一條規約保存與執有
本規約一式四份,開發建設單位執壹份,物業服務企業執壹份,業主執壹份, 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 民委員會部門備案壹份。
承諾書
致:
本(人/公司)為 棟 層室(以下簡稱該物業)的買受人,為維 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保證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進行,本人/本 公司同意并聲明如下:
一、 確讓已詳細閱讀南寧市耀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制定本小區的前期物業 管理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以下簡稱“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二、 同意履行、遵守并督促其他與該物業有關人士履行、遵守前期物業管理 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中規定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所有責任和義務;
三、 本人/本公司同意承擔違反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法 律責任并同意對該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 為承擔連帶責任;
四、 本人/本公司同意在將該物業轉讓、饋贈或變更的同時必須取得物業繼 受人簽署的承諾書,在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收到有效的新承諾書前,本承諾 仍然繼續有效。
承諾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15. 物業合同 篇十五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給乙方)對古藺縣葫蘆山小區實行相對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四川省古藺縣古藺鎮金蘭路7號(國稅局對面);
占地面積: 約2500平方米;
建筑面積: 約8800平方米;
其中住宅: 約6300平方米;
物業類型: 低層商住樓。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基礎等)、戶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供氣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綠化、道路等。
(三)公共環境衛生。
公共環境衛生是指公共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塵、淤泥等的收集、清運。
(四)治安防范。
1、內容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小區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消防的監控等),對進入本小區的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和盤查。
2、責任
(1)制止本小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2)制止本小區內危害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3)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本小區內火災、盜案、和人身傷害等突發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車輛停放。
1、對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秩序實施有效有償管理;
2、對本小區內亂停亂放的車輛實行統一規劃管理;
3、有權對不遵守本小區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認為有危險的車輛謝絕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業主的房屋裝修及小區內的各項與房屋結構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設施的大小施工或項目,應立即通報甲方,甲方認可后方能與第三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辦理相關施工手續,再開始施工。工程完畢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檢查認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電表,計算、開票并代業主轉交水電費。搞好物業管理、收集、保存好物業管理的相關檔案、資料。
(八)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維修養護基金(簡稱維修金),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管理目標、年度費用概預算等。
2.合同簽訂起的前兩月,由甲方派人指導物管抄電表、水表,并做好各項費收的核算,收繳工作。但需接受業主的監督。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追訴權。
4.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通知、解釋、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規定畫出停車位,先滿足業主停車,有剩車位方可考慮適當的外來停車,停車一律收取適當費用,用于補貼本小區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間無償使用(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9.協助處理、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與甲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或有勞動能力的個人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月定期向小區繳納300元承包管理費,作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必須開支積存;協助業主委員會及時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小區收支民主賬以及需業主分擔的大型維修民主賬。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目標。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及時,不拖延。(盡量減少給業主帶來的不便)
2、公共環境衛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業主滿意。(樓道地面每天掃、拖;扶手每天擦;樓道的天然氣表箱、窗臺,地面頑固污漬等每周至少徹底清掃1次;樓梯每天早上7點后清掃,小區的車輛停放處待車輛開出后清掃,要確保車輛停放處及院子內的衛生徹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員(保安)態度端正,與業主和諧相處。(對業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采納,對業主的有關疑問進行耐心的解釋)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墻, 24小時在崗值班。
5、適時組織對綠化帶進行澆水、除草,確保花草長勢良好。
6、適時組織對樓道進行粉刷、適時組織對化糞池進行清理。(墻壁粉刷和清理化糞池的費用由從小區維修基金內支出)
7、對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別是餐館的排污管道進行檢查、指導,并落實責任。
8、對業主的客人、朋友來訪做好及時登記,嚴禁業主及業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員隨便進入小區。
9、小區的樓道、墻壁嚴禁粘貼廣告,大型廣告牌需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區內車輛的停放,要求整齊、規范,不影響行走、應急通道,并關掉警報器。安全通道內嚴禁停車。
11、居民休息期間,嚴禁有人在小區內高聲喧嘩、吵鬧、開警報聲、放鞭炮、煙花等。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在政府規定的標準范圍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按住戶0.4元/平方米,業主摩托車20元/月費用收取。(小車和對外摩托車停放費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以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作參考,并由甲乙雙方議定后調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區繳納300元承包管理費,作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必須開支積存(以上第四條第7項)后;其余費收用于乙方的各項管理、購買小物品和五項保險費等。
4、業主私人室內的設備設施維修,如需要委托給乙方,乙方應做好服務,相關費用由業主私人承擔。(沒按月繳納維修金的業主,因室外公用設備設施引發的室內室外所有維修費用,全部自己承擔。)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甲方保留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乙雙方有權利和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后,從管理費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懲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加蓋雙方印章后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8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規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延續,但須提前一個月續簽合同。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6. 物業合同 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
類型:多層、小高層、別墅住宅區。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房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范圍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按照《南寧市普通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等級標準》里的一級服務標準向業主提供有償服務;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至少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收取與甲方提供的服務等級標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4、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6、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與甲方提供服務等級標準相適應的物業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7、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9、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0、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2、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電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發電機組、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監控系統、遠程抄表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電梯間、公用衛生間、樓宇外墻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中央水體、花園、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地方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運。
四、秩序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秩序協管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邏;
(3)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4)消防管理服務,即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
2、 責任
(1)選聘秩序協管員,并實施培訓、管理;健全、落實各項治安服務管理制度。
(2)減少住宅小區的安全隱患,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內容
(1)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責任
(1)保證小區的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
(2)規范小區的停車管理,統一管理,為業主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務。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臺)完好、整潔;外墻、公共樓梯間面磚、玻璃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帖、亂涂亂畫、亂懸掛、公共設施及通道無隨意占用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告、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銹鋼材料、無銹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小區內道路、停車場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暢通無損壞,平坦整潔;排水暢通,無隨意占道改變使用功能;
2、路燈、樓道燈管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
3、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
1、樓宇的公共部位干凈、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9%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率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凈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澆灌、施肥、松土,預防病蟲害,綠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根據樹木品種種科和生長情況,即使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提示牌,提示人們愛護綠化。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小區內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管理。
七、治安協助
小區治安案件年發案率在2%以下。
八、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無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災,小區火災年發生率在1%以下。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房屋零修、急修及時率達99%以上。
2、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十五分內到達現場,并開始組織搶修。
十、業主滿意程度
業主對物業服務滿意率達95%以上。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暫定)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取
1、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分三個階段進行收取。第一階段工程前期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剛剛啟動。在目前各項配套設施尚未齊全的條件下,服務費收取標準:多層、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第二階段工程中期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已完成50%以上,服務費收取標準: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第三階段為全面投入使用,整個小區已全部建成,各項配套設施已全面投入使用,服務費收費標準:多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以上第二、第三個階段的服務費收費標準經小區公示、充分征求業主意見或業主大會意見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原收費標準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每逾期一天將收取5‰的違約金。
4、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5、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6、乙方須在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五條 電梯費的收取
每月每戶_____________元收取電梯費分兩個階段收取:第一階段為小區前期建設階段,電梯起始層不收取, 電梯起始層第二層按50%收取。第二階段為小區建設已基本完成,業主入住率達70%以上后,為使電梯費收取更趨合理,將采用按樓層不同進行收取,詳細收取辦法見《業主手冊》。第二階段電梯費的收取經業主大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按政府相關文件收取。
第七條 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取
城市垃圾處理費按8元/月收取,該費用由物業公司代收。
第八條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批文執行。
第九條 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用甲方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甲方將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17. 物業合同 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系_人企業,為_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乙方系以_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伙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 甲方為了更好的為_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_事業的發展,甲方將_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_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于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 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
2、承包費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220_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3、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6、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應當遵守甲方制訂并公布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7、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 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并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系,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系,或者是甲方的員工,并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托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元;向 支付勞務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